日前,陵水县纪委监委对陵水县光坡镇武山村原党总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李金养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李金养违反组织纪律,在组织谈话函询时,不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违反廉洁纪律;利用职务便利,挪用村集体资金归个人使用。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陵水县纪委常委会会议审议,决定给予李金养开除党籍处分;责令其辞去村委会主任职务;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陵水县纪委监委)
原始来源:https://www.hncdi.gov.cn/web/hnlzw/article.jsp?articleId=321e6a3a-f5da-4135-91f8-38dbdd44f296&channelCode=lzw_scdc_djzwcf_sx_v2(清廉海南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