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三个清单”,准确把握请示报告事项
系统梳理“事项清单”。 对照《条例》和党中央有关文件规定,全面系统梳理4个方面70多条向党中央请示报告的事项清单,并逐项逐条明确总负责人、责任省领导、责任省直单位、省委办公厅责任人、责任处室,以及请示报告的主送单位、报送时限、报送形式、报送流程等,做到事项明、底数清、责任实。对只能由党中央领
导和决策的重大事项,不折不扣报请党中央批准和决定;对中央文件、中央会议精神、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指示批示等,及时上报贯彻落实的阶段性、专题性、综合性报告;对党中央明文规定应请示报告的事项,严格按规定要求准确请示报告;对属于地方职权范围但事关重大、特殊敏感的事项以及重大突发事件,第一时间向党中央请示报告;对党中央特别关注或具有福建特色的重要工作,按省委工作要求积极主动向党中央报告。
逐项落实“年度清单”。 根据年度工作重点,每年初集中梳理本年度应向党中央请示报告目录,明确报送范围、报送依据、报送要求、责任单位等,形成年度请示报告工作清单分账。由省委办公厅实时调度、挂图作战、对账销号,逐项跟踪、逐条落实,坚决杜绝少报、漏报、迟报。认真督促省直有关部门协助做好请示报告工作,抓住半年和年底年初等关键时间节点,以省委办公厅名义发函提醒省直有关部门和厅内有关处室做好向党中央请示报告代拟稿的研究起草工作,坚持一事一函,明确责任要求、推动工作落实,切实把“流程图”变成“施工图”。
实时更新“动态清单”。建立健全请示报告事项动态更新机制,由省委办公厅文电审办处负责归口统筹请示报告工作“总清单”,省直部门及厅内其他有关处室负责各自职能范围的“分清单”,坚持动态跟踪并及时补充更新。对党中央决策部署和最新中央文件、中央会议中明确要求报送的请示报告事项,对省委常委会会议、省委重大专题会议中议定的请示报告事项,对省委领导交办的其他请示报告事项等,及时跟踪梳理、实时列入清单。对党中央就有关问题已经做出明确批复的、中央文件已经明确不需要报送的以及某些专项工作已经明确完成的事项,及时在清单中按规定要求予以办结,确保清单实施更精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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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 题
更符合工作实际。
把好“三个关口”,努力提升请示报告质效
把好内容关,反映真实情况。 坚持问题导向,在起草过程中深入调查研究、充分征求意见,多层次、多方位、多渠道了解掌握全局及专项工作情况,提高请示报告的针对性、实效性。坚持言之有物,不写没有实质内容的一般性表态,避免常规性工作情况的赘述,讲成绩客观实在,讲措施可量化,讲效果可验证,讲意见建议有可操作性,力求请示报告有真知灼见、有参考价值。坚持实事求是,注重反映客观真实情况,尤其是基层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情况、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重要进展以及干部群众对国内外重大事件和社会热点问题的反应反响等。认真审核把关请示报告事项的真实性,对涉及的相关背景、数据、问题、方案等逐一核实清楚,决不含糊其词、语焉不详,决不未经核实查证、审慎研究便直接上报。
把好篇幅关,体现简练文风。弘扬“短、实、新”优良文风,以内容定形式、定篇幅,坚决杜绝大 而全、冗长空洞,力求文字表述生动新颖、简洁
干练,内容表达一针见血、要言不烦。严格执行综合报告 5000 字以内、专项报告 3000 字以内的要求,对主题相近、内容关联的同类事项进行归纳整合,做到重点突出、精简务实。加强文稿前置审核,在部门代拟稿正式报送前即进行充分沟通,对请示报告是否充分反映本省工作的最新成效、创新举措及存在问题等进行认真把关,及时提出修改建议。
把好时限关,提高报送效能。认真统筹安排请示报告的时序进度,按照既定时限要求,早谋划、早部署、早介入,打足起草、审核、修改和报送的时间提前量,要求部门代拟稿至少提前10 天报送省委办公厅,防止时间仓促影响文稿质量,也避免出现同时扎堆报送问题。严格按要求时限报送请示报告,年度工作总结于次年 1 月31 日前报送 ;年度专题工作报告,有具体时限的严格按照时限要求报送,没有具体时限的在次年春节前报送。对重大突发事件以及经济社会发展中出现的重要情况和重大舆情等,第一时间向党中央报告,并及时根据事件发展处置情况做好续报工作。
责任编辑/李宇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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