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强化组织工作文件审核全链条管理
加强发文计划统筹。认真落实党中央有关规定,科学研提计划,减少临时发文。对以中央组织部名义印发的文件,部办公厅强化发文计划管理,每年年初在各局级单位提出发文意向的基础上,按照确有必要、总量控制原则,综合分析研判,合理制订计划,报部审批后印发实施。将文件制发列入部机关督查事项,实行动态监测和季度汇总反馈,严控计划外发文,从源头上坚决守住精简文件硬杠杠。
实行文件制发“三次审核”。 加强前置审核,对拟提交部务会会议审议的文件稿,除特急件外均由部办公厅提前介入,重点从政治、政策、法律等层面审核把关。加强发文审核,对拟
正式印发的文件稿,负责起草的局级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审签并填写《文件审核单》后,由部办公厅综合室、办公厅负责同志、部领导逐级审核,对文件稿的政治站位、政策措施、文字表述、文风格式等进行全面把关。加强清样复核,文件印制出清样后,由负责起草的局级单位和部办公厅分别对清样稿进行校读,按照《文件清样复核单》提示的20项要素逐项核对,织牢文件质量防护网。
完善文件征求意见机制。坚持把征求意见是否精准全面作为必审要素。对由中央组织部起草的文件稿,要求负责起草的局级单位广泛听取相关部门和基层意见,提高文件的严谨性和可操作性,力争做到“于法周延、于事有效”。对其他中央单位起草的、送来征求意见的文件稿,2次印发部内文件对答复工作作出具体规定,明确要求承办单位紧扣职能职责,充分听取部内相关单位意见建议,综合研究提出拟办意见,按程序报部审批后反馈。
探索实行“以评促改”。常态化开展文件实施效果监测,通过调研、信息、督查等多渠道了解文件落实情况,总结制发规律,配合文件起草单位做好“立改废释”相关工作,推动形成更完善的文件制发闭环链条。2019年部办公厅会同部内有关局级单位,以12份组织工作文件为样本,深入6个省区和8家中央单位的基层一线,开展文件落实情况专项调研评估,了解执行情况,针对存在问题研究完善措施,促进文件质量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