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琼中县委批准,琼中县纪委监委对第十四届琼中县委委员、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和平镇原党委书记钟祥宥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钟祥宥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廉洁底线失守,利用职权为他人谋利并收受财物;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项目承揽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钟祥宥严重违反党的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琼中县纪委常委会会议、琼中县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经海南省纪委常委会会议审议报海南省委批准,决定给予钟祥宥开除党籍处分;由琼中县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琼中县第十四次党代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琼中县纪委监委)
原始来源:https://www.hncdi.gov.cn/web/hnlzw/article.jsp?articleId=11645471-3486-427c-8c95-b1bbaef3f9ee&channelCode=lzw_scdc_djzwcf_sx_v2(清廉海南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