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廷敬《请议水旱疏》赏析
◎文/ 叶文举
奏疏的内容与结构
开头交代时间、官职和姓名。“康熙二十四年九月初六日,经筵讲官、都察院左都御史、管理钱法臣陈廷敬奏”。这是清代奏疏常见的格式要求,起首要交代上奏的时间、官职、官员姓名。这里需要留意陈廷敬上书时的职位,他此时有三个身份:一是经筵讲官,和皇帝之间有师生关系,主要职责是为皇帝讲解经史,着眼点是经世致用的治国之道 ;二是都察院左都御史,都察院是掌管监察、弹劾、建议的机关,左都御史是其长官,兼具督察与言官的职责 ;三是管理钱法,说明其职责又与钱财赋税有关。这三个身份都说明陈廷敬所在的位置非常重要,也意味着陈廷敬下文所言事务可能同时要绾结这三个角色。
奏疏的总论。紧接着是一段润饰鸿业的文字,然后便是奏疏的总论。“兹者,仰赖皇上德恩,岁榖既登,惟一二水灾,犹厪睿虑。夫水旱凶荒,尧、
古代公文赏析
汤之世,不能尽无。惟其备及 于豫,而赒当其急,故民恃以 无恐。臣于报免灾荒,敢因圣 意之所垂念者少献其末议焉。”圣明的时代也会遇到不可预知的自然灾害,所以君主就会实施报免救灾之法,民生自然得 到保障。作为臣子,有必要为 皇帝德政的实施提出一些自己 的建议。
回溯申报蠲免钱粮的具体过程。“臣前见山东巡抚徐旭龄于康熙二十三年九月题报济宁、海丰、沾化水灾情形,该部题覆,行令委官蹋勘。于十一月,该抚题济宁等三州县成灾分数并应蠲免钱粮册结,该部题覆,行令分晰地亩高下。于二十四年四月,巡抚张鹏题济宁等三州县并无捏报被灾分数,照例请免本年钱粮,该部乃覆准蠲免。自去年九月至今年四月,八阅月矣。”不难看出,此次钱粮的蠲免,从申报到最终获批花费了将近八个月的时间,民生所受到的影响可想而知。
分析问题症结所在。首先,在水灾申报上就经过了三个环节 :“是此一水灾之报也,巡抚初题,报其形情 ;再题,报其分数 ;三题,称无捏报”。其次,在钱粮赋税蠲免的审批上,又同样经过了三次复核的环节 :“此一水灾之免也,该部初覆,令其委官蹋勘;
再覆,令其分晰地亩高下 ;及 其具题至于三也,然后覆免。”论及至此,陈廷敬不由得感叹 道 :“是则自报至免,巡抚具 题者三,户部具覆者三,叠疏 奏闻,上劳听览。以故德音下 逮,近省已踰半年,远省将不 止一载。”好的政策措施落地生效因为流程的繁复竟然要历时一年半载,这就大大削弱了政策的效果。陈廷敬认为,造 成这种结果的根本原因还是在于水旱之灾报免相关条文的规定过于琐细生硬,而相关部门又必须依例而行,因为“在皇上,恤民之意如彼其勤,而在 所司,出纳之际如此其迟回者,非故为是郑重也,所行之例则 然耳。”
提出解决问题的策略和办法。他讲道 :“臣愚,谓被灾之分数,即见地亩高下之间,而地亩之高下,即宜分晰于分数多寡之内。盖再题而该部可具覆矣,不必驳察至再而具题至三也。”地方上报灾情和户部复核灾情完全可以减少重复的环节,缩减次数。地方上报受灾的具体情况完全可以一次性说清楚,户部也完全可以一次性审批完成。灾情严重时,老百姓最需要得到及时有效的救助,如此才能真正做到“上宣圣主勤民之意,下慰小民望泽之心”,而且因为中间环节和审批次数的减少,官吏贪污
的机会也就大大减少,“中不得使滑吏奸胥缘为弊窦”。最重要的是,“况该部既行令委官蹋勘分数于初,又行令分晰地亩高下于再,其分数高下,从来惟以巡抚之具题为据,不见有所增损其间,则咨行亦是虚文,再驳愈觉可已。”可见户部一直是以巡抚的具题为依据,其所咨行的文字也没有增加什么内容,基本上只是走个过场。“臣请于巡抚具题分数之后,既有册结可据,该部即宜具覆豁免,更不再驳,务取早结为便。”也就是说,地方在上报了受灾的程度之后,因为有造册为据,户部就可直接批准豁免,这可以在最短时间里处理完钱粮赋税蠲免的相关事务,老百姓当然就能及时有效地享受到惠民政策所带来的红利。为了说明报免钱粮赋税要“务取早结为便”这一观点,陈廷敬还引用了历史事例加以佐证。“昔汉武帝使汲黯视河内火,还报曰 :‘臣过河南,贫人伤水旱万余家,谨以便宜持节,发河南仓粟以赈贫民。请归节,伏矫制之罪。’武帝贤而释之。夫黯所视者火,而所赈者水旱,黯不以非其职自解,武帝不以矫制罪黯,盖急民之急也。”可见,在陈廷敬看来,管理者所制定的政策或实施的举措,最终的落脚点都应该是“急民之急”,至于执
行的方法完全可以进行调整。括而言之,陈廷敬认为救灾是重大事务,绝对不能拖延,疏文曰 :“昔人谓救荒如拯焚溺,若稽迟岁月,始沛德音,皇上如天怙冒之心,必不若此”,用意正在于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