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委原副书记、市政府原市长王启荣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时间:2025-12-22 17:39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党纪政务处分,厅局级干部,案件发布 编辑:杨峰
日前,经中共安徽省委批准,安徽省纪委监委对宿州市委原副书记、市政府原市长王启荣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王启荣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辜负组织培养,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组织用公款支付的宴请;违背组织原则,在组织谈话时不如实说明问题;违反廉洁纪律,违规收受礼金、购物卡;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业务承揽、资金结算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王启荣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安徽省纪委常委会会议、安徽省委常委会会议审议,并经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后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王启荣开除党籍处分;由安徽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安徽省第十一次党代会代表、宿州市第六次党代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给予其开除党籍的处分,待召开安徽省委全体会议时予以追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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