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四个新”深刻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
习近平法治思想是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在中国大地上的新飞跃。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全面依法治国高度重视,把全面依法治国放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中来谋划、来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取得历史性成就。在此过程中,习近平法治思想应运而生,实现了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在中国大地上的新飞跃。比如,关于新时代为何要全面依法治国,习近平总书记从新时代中国社会主要矛盾的深刻转变出发,指出当前社会存在的诸多矛盾问题本质上是法治问题;从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这一重大任务出发,指出全面依法治国是坚持党的领导的必然要求,强调党的领导必须依靠社会主义法治;从中国共产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
本宗旨出发,指出依法保障人民权益是全面依法治国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又如,关于新时代如何全面依法治国,习近平总书记认为,全面依法治国要有全局意识、辩证思维、系统观念;要坚持把全面依法治国贯穿于“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努力推动法治经济、法治政治、法治社会、法治文化、法治生态建设,强调全面依法治国在“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中的保障作用,重视法治对于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的依托作用,提出以法治引领高质量发展的战略要求。
习近平法治思想是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实践的新总结。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发出“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新时代号召。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把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并作出一系列具体部署。党的十九大把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列为“八个明确”之一,并把全面依法治国包含并贯穿于“十四个坚持”之中。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把坚持全面依法治国作为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的显著优势之一,并提出要“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提高党依法治国、依法执政能力”。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强调要“有效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推进法治中国建设”。随后召开的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全面总结了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法治建设取得的历史性成就、实践和理论成果,提出了继续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新要求、新部署,形成了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最新成果。
习近平法治思想是对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的新转化。习近平总书记十分重视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的创造性转化,明确强调“要注意研究我国古代法制传统和成败得失,挖掘和传承中华法律文化精华,汲取营养、择善而用”。比如,习近平总书记曾对明德慎罚、隆礼重法、出礼入刑、德主刑辅等一系列礼法并重、德法共治的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进行过阐述,并指出法
治、德治运用得当与治理、发展良好局面之间存在着深刻联系。他强调“必须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认为道德是法律的基础、法律是道德的保障,并创新性地提出,要完善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法律政策体系,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
习近平法治思想是对西方法治理论的新突破。一方面,习近平总书记强调 :“法治的精髓和要旨对于各国国家治理和社会治理具有普遍意义,我们要学习借鉴世界上优秀的法治文明成果。”另一方面,习近平总书记清醒且坚定地认为,中国必须走适合自己的法治道路,决不能照搬别国模式和做法。正是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上,习近平法治思想不断迈向成熟与完善,并有力打破了西方法治理论的局限,让法治进一步闪耀人民光辉、真正为人民服务。比如,习近平总书记把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视为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根本政治制度安排,作为支撑我国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根本政治制度,并强调要与时俱进地坚持和完善,从而保证人民当家作主地位,使人民能够切实作为主体参与国家治理、畅通表达利益要求。又如,习近平总书记把党内法规体系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之中,明确提出坚持“依法治国与制度治党、依规治党统筹推进、一体建设”,用法治化、制度化方式把人民性深深嵌入党性之中、融入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活动之中,从而保证党的性质不变、宗旨不变、颜色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