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成都市委批准,成都市纪委监委对成都龙泉山城市森林公园党工委原副书记、管委会原主任余戬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余戬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搞投机钻营,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消费卡,接受可能影响公正…
日前,经成都市委批准,成都市纪委监委对成都龙泉山城市森林公园党工委原副书记、管委会原主任余戬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余戬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搞投机钻营,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消费卡,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违规配备专职司机;违背组织原则,隐瞒不报个人事项,违规为他人谋取人事利益;廉洁底线失守,违规经商办企业;擅权妄为,干预和插手建设工程项目承发包;违反生活纪律;利用职务便利,在调整土地性质、工程项目承揽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余戬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成都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成都市委批准,决定给予余戬开除党籍处分;由成都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原始来源:https://www.scjc.gov.cn/scjc/scdc/2026/5/12/eb271e1c53ab43b0b5e628feba994a39.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