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用结果,增强督查调研实效性
保证结果内容的精准性。采取实地督查调研, 以亲眼看、亲耳听保证结果的真实性。建立健全闭环工作机制,确保督查调研的事情件件有结果。报告或通报的结果坚持说实话,有喜报喜、有忧报忧,准确反馈、不打“埋伏”。对督查调研发现的问题,严格处理,做到查必清、办必果。对于需要整改的问题,持续跟进,一督到底,直到彻底整改完成。如2021 年实地督查调研全市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后,对各县区工作落实情况以督办通报形式“比”和“晒”,对企业反映的县区优化营商环境存在的问题以整改责任清单形式反馈,并跟踪督查直到整改销号。
增强成果转化的针对性。根据督查调研成果重要程度和影响范围,分类分级提请有关会议研究,纳入市委、市政府决策范畴。对督查调研非紧急但重要工作,形成专项结果报告供领导参阅。对督查调研中发现的紧急重要情况,采取专题报告直送的方式供领导决策参考,并提出建议积极推动问题难题破解。对督查调研中发现的先进经验做法,依托机关内刊向兄弟地市推介,在全市推广,推动成果转化运用。
提升结果运用的科学性。分类建立督办工作和落实情况评价台账,在各单位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中对应赋分。不断完善督查调研对象通报表扬、督促整改、提醒约谈等有关制度,坚持奖罚分明,提高督查调研权威性。对督查调研中发现的素质好、能力强的干部给予褒奖,对素质、能力达不到要求的干部进行调整,推动形成狠抓落实之风。同时,加强对督查调研干部队伍自身的监督,按照有关党纪法规及《政府督查工作条例》,对督查工作中发现的违规违纪行为,坚持依法依规处理,全面营造风清气正的工作环境,全力保障各项工作高效落实。
(作者系陕西安康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责任编辑/李恒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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