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法制宣传教育 加快建设法治浙江
(2013年9月17日)
建设法治浙江,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在浙江的具体实践,是在全国较早开展的省级层面法治建设探索。习近平同志担任浙江省委书记期间,浙江省委进一步完善浙江现代化建设总体布局,提出并推进法治浙江建设。2006年, 浙江省委作出了关于建设法治浙江的决定。这些年来,浙江几届省委始终坚持在国家统一的法制框架下,一以贯之,认真实施建设法治浙江这一重大决策部署,取得了显著成效。
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是建设法治浙江的重要内容,是弘扬法治精神、树立 法治观念、增强全社会学法尊法守法用法意识的重要途径。实践中,浙江省委 高度重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切实加强对法制宣传教育的领导,把法制宣传教 育作为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和建设法治浙江的全局性、先导性、基础性工作, 纳入建设法治浙江的总体部署来加以谋划和推进。2006年7月,时任浙江省委书记习近平同志发表了《弘扬法治文化,建设“法治浙江”》的文章,提出通过 普法活动,传播法治理念,培育法治精神,弘扬法治文化,树立法治权威;强 调弘扬法治文化,重在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重在培养公民的法治精神,重 在提高全社会的法治化水平,重在全社会的共同参与。这为浙江做好法制宣传 教育工作和建设法治浙江指明了方向。近年来,全省各地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 中央和省委的决策部署,广泛开展“法律六进”活动,不断优化法律服务,深 入推进法治实践,进一步健全完善“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政协支 持、各部门齐抓共管、全社会共同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广大公民的 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进一步增强,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为保持浙 江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提供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领导干部带好头,大力提高法治意识和法律素质
领导干部是法治浙江建设的组织者、实践者、推动者,领导干部是否具备 良好的法治意识和法律素质,关乎法治浙江建设的成效。我们始终坚持把领导 干部作为法制宣传教育的重点,把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纳入法治浙江建设考 评体系和各级党委、政府工作综合考核范畴,从强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入手, 以全面贯彻实施宪法为首要任务,引导各级领导干部牢固树立“为官先要学法, 为政要会用法”的理念,切实增强学法用法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强化制度保障,
着力构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长效机制,全省各级党委、政府普遍健全完善了党委(党组)中心组学法制度、政府组成人员任职前法律知识考核制度、重大事项决策前的法律咨询审核制度、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特别是全面实施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分级考试考核和年度法律知识考试制度,把领导干部法律考试成绩和掌握法律知识情况作为领导干部任职、晋升、考核的重要依据。2008年,浙江在全国首开先河,举行了省管领导干部集中闭卷统一法律知识考试,1100余名省管领导干部分批参加考试,在全社会起到很好的示范引领作用。五年来, 全省共举行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法律知识考试653场,其中省管领导
干部法律知识考试28场,参考人数达6000余人次。我们十分重视培养领导 干部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能力,要求领导干部不仅要带头学法 普法,更要带头守法用法,在依法治理的实践中增强法治意识,提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的本领。
服务中心服务大局,深入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实践
法治实践是最生动的法制宣传教育。我们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 结合,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和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发挥法治建设“促增长、促民生、促和谐”的重要作用,以法治的思路和办法来化解难题、助推发展、 提供服务。深化司法体制改革,规范执法行为,坚决反对执法不公、司法腐败, 不断提高执法能力,提高政法工作的公信力。出台《关于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 意见》,制定了《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意见》,健全行政执法责任制 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提高决策的合法性、科学性和执行力。在全省部署开 展“创建法治市、县(市、区)工作先进单位”考评,把法治建设情况同各级 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任期目标紧密挂钩。紧密结合经济发展、人民群众生 产生活、社会和谐稳定等中心工作,积极开展各类主题宣传活动,将法制宣传 教育融入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安置帮教、人民调解等各项工作中,提供针对 性、多样化、高质量的服务和帮助。制定和修订《企业民主管理条例》等地方 性法规,规范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在全国率先把建立和谐劳动关系纳入 法制化轨道。为增强企业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能力,组织开展“加强企业法制 宣传教育,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送法进企业”系列宣传活动,开展“法律服务民营企业”、律师公证服务企业讲师团巡回宣讲和企业“法律体检”等 专项活动。为加强企业依法生产、诚信经营,倡导企业积极承担社会责任,在 全省部署开展了“诚信守法企业”创建活动。开展服务重点工程专项法制宣传,
积极为重大项目建设提供法律服务,目前浙江所有涉及大产业大平台大企业大项目的建设,都有法制宣传和法律服务人员。
抓基层强基础,不断深化基层民主法治建设
加强基层法制宣传教育,推动基层依法治理,是提高基层法治化管理水平、维护基层社会稳定的重要途径。我们坚持把法制宣传教育与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结合起来,融法制宣传教育于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综治与维稳、社会保障、文 化建设及各项便民利民措施之中,注重公民意识、程序意识、契约意识、权利 与义务并重等法治观念的宣传渗透,确保基层民主政治沿着法治的轨道前进。 强化基层自治组织建设,在全国率先实现全省所有行政村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 规范村级组织民主决策,完善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民主议事决策制度和议 事规则,修订《浙江省村级组织工作规则》,全面推广“民主恳谈”等制度。 积极开展法律进村(社区)工作,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大力推进村
(社区)法律顾问制度建设,组织广大法律服务工作者深入基层,把专业的法律条文转化为通俗易懂的群众语言,开展法制宣传,提供法律服务,在引导群众维护个人合法权益的同时,维护社会秩序、维护公共利益。目前,全省已有29994个村(社区)聘请了法律顾问。全面开展“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 不断推进法制宣传教育与依法治理工作向基层延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