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矩是不可逾越的底线
既要严守明文列入纪律的规矩,还要坚持和遵循党在长期实践中形成的优良传统和工作惯例。党的规矩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规范和规则,既包括党章、党的纪律、国家法律等明文列入纪律的规矩,也包括党在长期实践中形成的优良传统和工作惯例等未明文列入纪律的规矩。这些列入纪律的规矩是“硬规矩”,是刚性的,必须不折不扣地执行。
广大党员干部必须严格遵循党章这一总规矩,必须严格遵守党的纪律特别 是政治纪律这一刚性约束,必须模范执行党领导人民制定的国家法律。违反了 这些“硬规矩”,就是触碰“带电的高压线”,就要付出沉重的代价,甚至身 败名裂、贻害子孙。这一点任何人都不能含糊,一定要弄得清清楚楚。党在长 期实践中形成的优良传统和工作惯例也是“硬规矩”,虽然没有白纸黑字的规 定,但经过实践检验,约定俗成、行之有效,是一种传统、一种范式、一种要 求,我们必须长期坚持并自觉遵循。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纪委五次全会 上点到的几种“不成文的纪律”,已经说得明明白白,这些也都是硬规矩。一 些党员干部在这方面不大重视、不大注意。比如,有的热衷搞同乡会、同学会、战友会,觥筹交错、互通款曲,交一些酒肉朋友,把称兄道弟、哥们义气、搞 小圈子当成时髦;有的喜欢口无遮拦、乱评乱议,传播小道消息,乱发议论, 在手机上转发一些灰色信息、黄色信息、谣言信息;有的把本应组织上掌握的 机密、个人隐私向小圈子泄露,严重违反工作保密纪律,甚至通敌叛国;有的 脱岗离岗也不向组织汇报,一到节假日就见不到人了;有的生重病隐瞒、结婚 离婚隐瞒、子女家属定居国外境外也隐瞒;有的在干部人事问题上,通过隐喻、暗示等方式,打招呼、通风报信,违反组织原则。对于这些没有明文纪律规定 或禁止的,要掂量一下是否符合党的纪律原则,心里要有这个戒尺,不能装糊 涂、打马虎眼。
坚决破除各种盛行的“潜规则”
从现实情况看,“潜规则”积弊甚深,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审批要“意思”,采购要回扣,看病要“红包”,办事要“门路”,关系网无处不在,人情债易欠难还,各种“潜规则”未必成文却有约束力,心照不宣而有传染性, 已成为社会公害。“破山中贼易,破心中贼难。”这些只可意会、不可言传的“潜规则”,就像一只无形的手严重影响着人们的言行,让很多人深受其害却又被迫参与,无比痛恨却又心甘情愿被绑架和裹挟。
作为党员干部,要坚决向旧习惯说不,向“潜规则”叫板,逐步压缩“潜
规则”的生存空间,使之失去土壤、失去通道、失去市场。对那些信奉“潜规 则”的党员干部,要经常性地“敲打”,及时教育提醒;对那些利用“潜规则” 的党员干部,要严肃对待、坚决斗争,使之潜而无门、潜而无用,潜得越深、 呛得越苦,最终不敢潜、不想潜。
坚决破除“老好人”现象
现实生活中,干部群众反映强烈的就是“老好人”现象。“老好人”啥模 样?有副对联刻画得很形象:“睁眼闭眼一只眼;你好我好大家好”,横批: “好好先生”,其表现形式很多:一是不说话。在重大原则问题、大是大非面 前,“爱惜羽毛”当“绅士”,即使表态也是看别人先说了些什么,然后附和 几声无关痛痒的话。二是说好话。奉行“多栽花、少挑刺”,擅长“吹喇叭”、“抬轿子”,无原则地逢迎讨好。三是好说话。无论事情是否符合原则,都说 “好”、都说“行”,只点头、不摇头,甚至对违反纲纪、逾越规矩的人和事, 也是包着护着、藏着掖着,一旦别人犯了大错后尽放马后炮,当事后诸葛亮, 有的还落井下石。四是不作为。只要不出事、宁可不干事,对工作敷衍应付, 遇见矛盾困难绕着走,四平八稳当“太平官”。
贪官猛如虎,庸官害如狼。不廉洁、不奉公是不守纪律、不讲规矩,不勤政、不有为也是不守纪律、不讲规矩。比如个别干部在执行工作任务时,遮遮掩掩、羞羞答答,把责任推给上面,透支领导信用。这些现象归结起来,就是不讲原则,不讲是非,怕得罪人,明哲保身。“老好人”现象任其蔓延,不仅腐蚀人的思想,庸俗同志关系,毒化党风政风,而且破坏党的规矩,涣散党的组织,消解党的战斗力,其害莫大焉!
范仲淹曾说过:“凡为官者,私罪不可有,公罪不可无”。党员干部为了 事业而坚持原则、得罪人,有时是不可避免的甚至是必须的。党员干部特别是 领导干部必须按照党的纪律、党的规矩的要求,遇事不溜肩、不耍滑、不逢迎, 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勇于担当、敢抓敢管。特别是对“老好人”现象要坚决 抵制、坚决反对、坚决斗争。各级党组织都要对敢担当者担当,对那些敢担当、肯实干、不怕得罪人的干部,不能只看得票多少,要综合考核、大胆使用。对 那些搞投机、当“老好人”的干部,哪怕得票再高,也不能使用。当前,各项 工作十分繁重艰巨,干部能不能担当应是各级党委最看重的。党和人民需要一 大批敢担当、善担当的党员干部,他们是党的中坚力量、中流砥柱。为官必须 有为,必须有大为,绝对不允许不作为的情况存在。
以“四个全面”引领破解现实问题
(2015年3月17日)
战略布局是治国理政的重大命题。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站在时代和全局的高度,提出“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为各项工作提供了理论指导和行动指南,具有重大的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
“四个全面”由问题倒逼而产生,是引领解决现实问题的指南针、金钥匙。必须坚持问题导向和效果导向,针对每一个“全面”,望、闻、问、切,瞄准 短板、查漏补缺,固本培元、输氧供血,以干在实处、走在前列的实际行动, 以解决现实问题的实际成效,努力推动“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在浙江的实践。
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引领解决浙江城乡、区域、领域发展还不够平衡等问题。虽然浙江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上走在前列,但对照中央提出的新要求, 对照人民群众的新期待,我们要更加主动适应发展“新常态”,坚定不移地以 “八八战略”为总纲,照着“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路子走下去,继续打 好“三改一拆”“五水共治”“四换三名”等转型升级组合拳。特别是要进一 步缩小各方面发展上的差距,使全省广大人民过上更加美好的生活。
围绕全面深化改革,引领解决浙江先发优势逐步弱化和一些改革举措“堵” 在路上、改革红利“截”在途中等问题。要进一步下定改革的决心、扛起改革的责任、挑起改革的重担,破除阻碍改革的思想壁垒、利益藩篱,坚决消除“中梗阻”“肠梗阻”,坚决打通全面深化改革的“最后一公里”。特别是要把重 要领域、关键环节、重大项目作为突破口,在牵一发动全身的关键点上集中发 力,确保重大改革举措落实到位,再创浙江发展新优势。
围绕全面依法治国,引领解决一些领导干部法治意识淡薄、地方立法总体上滞后于经济社会发展、运用法治思维和方式推动重点工作不够有效等问题。 要从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高度出发,认真落实全面深化法治浙江建设各项工作任务。要把当前正在全力推进的“三改一拆”“五水共治”等重点工作,作为深化法治浙江建设的大平台、试验田、试金石和活教材,在火热的实践中不断深化法治浙江建设。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把能不能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作为考察干部的重要内容,着力营造最优法治环境。
围绕全面从严治党,引领解决一些地方对管党治党重视不够、抓得不严等问题。要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政绩,坚持思想引领、制度规范和严肃问责相结
合,把守纪律、讲规矩作为不能触碰的红线,以严厉的问责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特别是要按照“三严三实”的要求,继续高标准从严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坚决防止“四风”问题死灰复燃、反弹回潮,有效提升作风建设的常态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