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邗江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任命名单 (2026年5月30日扬州市邗江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九次会议通过) 任命李刘杰为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扬州市邗江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 李刘杰代理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政府区长职务的决定…
扬州市邗江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任命名单
(2026年5月30日扬州市邗江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九次会议通过)
任命李刘杰为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扬州市邗江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
李刘杰代理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政府区长职务的决定
(2026年5月30日扬州市邗江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九次会议通过)
扬州市邗江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定:李刘杰代理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政府区长职务。
李刘杰,男,汉族,1976年10月生,江苏泰州人,大学学历,硕士学位,中共党员。
公开资料显示,李刘杰曾任扬州市委办公室副主任,广陵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区监委主任,扬州市纪委常委、市监委委员、市委巡察办主任,扬州市政府副秘书长、市信访局局长、市委社会工作部副部长,扬州市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等职。
2026年5月18日,江苏省委组织部发布省管领导干部任职前公示,其中李刘杰拟推荐提名为县(市、区)长人选。
原始来源:http://js.news.cn/20260531/83e044d792bf4d62bd498da1890440c3/c.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