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湖北省委批准,湖北省纪委监委对崇阳县委原书记、二级巡视员郑俊华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郑俊华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政绩观错位,任性决策、盲目蛮干,搞“政绩工程”,对抗组织审查,搞迷信活动;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公款吃喝,收受可能…
经湖北省委批准,湖北省纪委监委对崇阳县委原书记、二级巡视员郑俊华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郑俊华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政绩观错位,任性决策、盲目蛮干,搞“政绩工程”,对抗组织审查,搞迷信活动;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公款吃喝,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违反组织原则,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违规干预和插手司法活动;纪法底线失守,将公权力异化为谋取私利的工具,大肆收钱敛财,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工程承揽、职务晋升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郑俊华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湖北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湖北省委批准,决定给予郑俊华开除党籍处分;由湖北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湖北省第十二次党代会代表、咸宁市第六次党代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原始来源:https://www.hbjwjc.gov.cn/scdc/djzwcb/157934.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