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伊春市委批准,伊春市纪委监委对友好区政府原副区长徐健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徐健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罔顾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接受宴请;违背组织原则,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利用职权为他人谋取人事利益并收…
日前,经伊春市委批准,伊春市纪委监委对友好区政府原副区长徐健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徐健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罔顾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接受宴请;违背组织原则,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利用职权为他人谋取人事利益并收受钱款;廉洁底线失守,既想当官又想发财,违规从事营利活动,违规核销医疗费用;违反财务制度,违规设立“小金库”并使用“小金库”款项;私欲膨胀,腐化堕落,大肆侵吞公共财物;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
徐健严重违反党的组织纪律、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伊春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伊春市委批准,决定给予徐健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伊春市纪委监委)
原始来源:https://www.hljjjjc.gov.cn/Hljjjjc/html/draftNews_detail.html?publish_id=8c90bc9e2c1347df8cefe6fd8e77ecb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