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定任命潘亚军为盐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任命王新房为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任命周和为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 任命仇军为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 任命吴燕为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任命张…
决定任命潘亚军为盐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任命王新房为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任命周和为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
任命仇军为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
任命吴燕为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任命张生龙为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金融审判庭副庭长;
任命潘虹为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裁决庭副庭长;
任命刘圣磊为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
任命张金星为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决定免去刘源的盐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职务;
决定免去潘亚军的盐城市医疗保障局局长职务;
免去王新房的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免去姚海斌的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免去张振福的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职务;
免去刘圣磊的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职务;
免去潘虹的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免去陈杰的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裁决庭副庭长职务;
免去郑斌的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免去李呈蕴的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原始来源:http://js.news.cn/20260625/9ec8b5de1aa9467a9d1537147b201e5b/c.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