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6年6月30日淮安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洪然为淮安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淮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林小明辞去淮安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请求的决定
(2026年6月30日淮安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过)
淮安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定:接受林小明辞去淮安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的请求,并报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淮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郁奇辞去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请求的决定
(2026年6月30日淮安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过)
淮安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定:接受郁奇辞去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的请求,并报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淮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6年6月30日淮安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过)
任命姜耀武为淮安市人大常委会环资城建委主任。
淮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6年6月30日淮安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王伟为淮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决定任命沈启涛为淮安市财政局局长;
决定任命罗高阳为淮安市水利局局长;
决定任命李义翠为淮安市人民政府外事工作办公室主任;
决定任命吴国飞为淮安市统计局局长;
决定免去蒋继贵的淮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职务;
决定免去宋月霞的淮安市财政局局长职务;
决定免去沈启涛的淮安市水利局局长职务;
决定免去朱书文的淮安市审计局局长职务;
决定免去朱钰的淮安市人民政府外事工作办公室主任职务;
决定免去姜耀武的淮安市统计局局长职务。
淮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6年6月30日淮安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过)
任命周明勇为淮安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
免去宋建国的淮安市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淮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6年6月30日淮安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过)
任命何倩、靖芳芳为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淮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6年6月30日淮安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过)
任命文雅为淮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免去其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任命单向阳为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免去李思雪的淮安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免去丁浩的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原始来源:http://js.news.cn/20260630/97b27f3c98b840d2a8c14e2705405363/c.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