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信息公开保密审查,防范数据汇聚泄密 风险 处理好信息公开与国家秘密保护的关系, 是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统筹发展和安全在保密 工作中的具体体现。保密法在重申法律、行政法 规规定公开的事项应当依法公开的基础上,明确 保密事项范围的确定应当遵循必要、合理原则, 增加了信息公开保密审查专门条款,
强化信息公开保密审查,防范数据汇聚泄密 风险
处理好信息公开与国家秘密保护的关系, 是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统筹发展和安全在保密 工作中的具体体现。保密法在重申法律、行政法 规规定公开的事项应当依法公开的基础上,明确 保密事项范围的确定应当遵循必要、合理原则, 增加了信息公开保密审查专门条款,防范数据汇 聚、关联引发的泄密风险。
一年来,各级机关、单位坚持既确保国家秘 密安全,又便利信息资源合理利用,依法对拟公 开的信息进行保密审查,充分研判、审慎评估, 为信息公开织密“安全网”。国家和省级保密部 门适应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新技术新应 用的发展,聚焦重点领域和区域,会同有关主管 部门采取安全保密防控措施,确保涉及国家秘密 的数据安全。
各级机关、单位要积极适应信息技术特别是 人工智能技术发展,坚持依法公开、依法定密、
依法保密,履行好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职责,按照 “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的原则,落 实落细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明确审查范围, 把握审查标准,健全审查机制,规范审查程序, 为公民依法行使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提供有 力保障,真正做到该保守的秘密坚决守住,该公 开的信息依法公开。要强化对政务服务系统数据 处理活动的安全监管,建立动态监测、综合评估 等机制,对汇聚、关联后属于国家秘密事项的数 据,依法加强安全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