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邮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任命名单

(2026年4月13日高邮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朱枫为高邮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高邮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2026年4月13日高邮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

  任命姚丹为高邮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主任;

  任命范习岭为高邮市人大常委会环境资源城乡建设工作委员会主任;

  任命谢丹丹为高邮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

  任命徐志强为高邮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任命冯国庆为高邮市人大常委会高邮街道工作委员会主任;

  任命杨其勇为高邮市人大常委会高邮街道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免去孙刚的高邮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免去王杨的高邮市人大常委会环境资源城乡建设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免去王辉的高邮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高邮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任免名单

(2026年4月13日高邮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

  决定:

  任命沈国俊为高邮市教育局局长,免去其高邮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职务;

  任命王亚奇为高邮市司法局局长;

  任命端武斌为高邮市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局长;

  任命韩志新为高邮市应急管理局局长;

  任命冯长征为高邮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任命韦璟为高邮市统计局局长;

  任命邵贞清为高邮市医疗保障局局长,免去其高邮市统计局局长职务;

  免去吴俊的高邮市司法局局长职务;

  免去杨铖的高邮市应急管理局局长职务;

  免去蒋国茂的高邮市医疗保障局局长职务。

高邮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2026年4月13日高邮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

  任命董文彬为高邮市人民法院副院长,免去其高邮市人民法院经济开发区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任命范启勇为高邮市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免去其高邮市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任命刘传勇为高邮市人民法院经济开发区人民法庭庭长,免去其高邮市人民法院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任命王云鹏为高邮市人民法院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庭庭长,免去其高邮市人民法院三垛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任命徐澄涛为高邮市人民法院三垛人民法庭庭长;

  任命杨颖为高邮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免去其高邮市人民法院三垛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

  任命李娟为高邮市人民法院三垛人民法庭副庭长,免去其高邮市人民法院界首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

  任命范东娟为高邮市人民法院审判员;

  免去房迪的高邮市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免去吴必蔚的高邮市人民法院副院长职务;

  免去钱敏的高邮市人民法院副院长职务;

  免去王健的高邮市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免去龙启祥的高邮市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免去孔薛峰的高邮市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职务;

  免去刘玲的高邮市人民法院少年及家事审判庭副庭长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