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晰化呈现,便于领导审阅
对文件稿研究提出意见后, 在呈请审批时要用最清晰的逻辑、最凝练的文字准确表达,为领导阅文“减负”。一是把请示和复函区别开来。在呈送本部门领导审批的请示中,着重说明办件缘由、征求了哪些业务局的意见、对每条意见的研究吸收情况, 包括本部门此前所提意见的吸收情况等。同时, 将给来函单位的复函稿附后,列明拟反馈的意见建议。二者分开,方便审阅者既了解办件过程,也明悉最终所提意见。二是把各方
意见分开呈现。在请示件中,逐条列明各业务局所提意见及其主要考虑。对拟吸收的,可注明“经研究,我们同意该意见”;对拟不吸收的,可注明 “经研究,我们认为……”,阐明具体理由。要善于提炼概括各业务局意见,把专业语言转化为通俗语言,便于审阅者快速了解请示件的核心观点。三是用清晰醒目的方式标明改动之处。采用变更字体、文字加粗、加线加框等方式,标明修改的关键点, 令人一目了然, 节省阅读时间。比如, “一年基层工作经历”修改为 “两年基层工作经历”;“采取 引咎辞职、停职检查、调整职务、责令辞职、免职、降职等组织处理”,用加框表示删除,用加下划线表示增加。
精准化反馈,树立良好形象
坚持把工作放在第一位,换位思考、尊重对方,用真诚和热情营造良好工作环境。一是把握反馈时间。来件无法按时限办结反馈的,及时与来函单位沟通说明情况,争取对方理解,不能“石沉大海”“杳无音信”,让对方干着急。二是注意分寸得当。遵守行文规则,一般按照对等原则进行回复。回函时要措辞恰当,简明扼要,具体说明所提意见的
依据,具体文字修改意见可标注在文稿中。三是落实保密要求。复函涉密的,一律通过保密途径传递;非涉密的,根据来函要求回复。情况紧急、工作急需的,可以先传真反馈,再书面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