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力推进党内法规学习宣传
切实增强党员干部党章党规意识
◎文/ 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办公厅
党的十八大以来,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依规治党的重要论述,自觉从全面从严治党长远之策、根本之策的高度谋划推进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狠抓党内法规学习宣传和教育培训。
突出“关键少数”,切实增强学习宣传的实效性
坚持领导带头。 自治区党委常委会建立党内法规专题学习制度,在传达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时同步学习相关党内法规制度,由党委负责同志领学,切实把权力边界、行为底线讲清楚,带动各级领导干部自觉按照制度规定履职办事。出台《内蒙古自治区党委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实施细则》 《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巡听旁听办法(试行)》,确保学习有规可循,达到最佳效果。
融入日常教育。 充分发挥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主阵地作用,将中央和自治区党
委重要党内法规作为干部教育培训主体班次必修课程。党的十九大以来,内蒙古党校(行政学院)开设“学习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中国共产党章程》解读”“坚持依规依纪管党治党建设党——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内重点法规解读”等17门课程,累计培训学员近3000人次。依托内蒙古干部培训网络学院,推出30余个党内法规的网络学习课件,并将其纳入党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网络在线学法考试内容,要求干部按规定积累学分并参加在线考试。
强化专题学习。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党史学习教育等党内集中教育,把学习党章党规作为重点内容,组织党员领导干部对照检视,把解决实际问题与解决思想问题统一起来,推动党章党规党纪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完善制度机制,不断推进党内法规学习宣传规范化
建立责任体系。 建立自治区党委党内法规
2022.10 13
题专
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宣传普及党内法规职责清单,按照“谁执规、谁宣传”的原则,明确了232部重要中央党内法规和自治区党委党内法规宣传责任,推动制定与宣传、执行与宣传同步推进、一体落实。自治区纪委监委机关、党委统战部、党委农牧办等部门分别对牵头执行的《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社会主义学院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在全区范围内组织专题培训,推动本系统党员干部学深吃透党内法规精神和具体规定,推动党内法规精准理解、精准实施。
建立解读机制。 精心抓好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宣传解读工作,制定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政策解读办法,对公开发布的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通过在内蒙古日报、内蒙古新闻网、人民网内蒙古频道等主流媒体上,刊发评论员文章、答记者问、发表解读文章,或者召开新闻发布会等,深入解读制定背景、主要政策、执行标准等,帮助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准确领会落实。解读机制建立以来,累计对17件自治区党委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进行了解读。对一些不宜全文公开的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通过发布新闻稿等方式让广大党员干部及时了解掌握其基本精神和主要内容。
强化衔接联动。制定《关于进一步健全完善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将党内法规学习宣传作为全区法治宣传教育五年规划的重要内容,不断完善党内法规制度和法律法规联动宣传机制。发挥考核监督“指挥棒”作用,将党内法规学习宣传情况纳入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绩效考核范围,通过平时督促和年底综合评定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量化考核;将中央和自治区党委重要党内法规学习宣传情况作为开展党内法规执行情况督促检查的重要内容,推动学习宣传与贯彻落实深度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