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浙江经济持续健康较快发展
(2012年)
201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承前启后的关键一年,也是省委十三届二次全会提出“一三五”分步走步骤中“一”的目标年。做好明年经济工作,推动经济持续健康较快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我们要进一步创新举措、攻坚克难,努力破解发展中出现的重点难点问题,切实把全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一、集中力量推进“四大国家战略举措”
要举全省之力,扎实推进各项任务的落实,力求取得实实在在的突破。
抓实施。认真实施浙江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规划和试点工作方案,大力推进现代海洋产业发展和重要海岛开发保护,加快打造以宁波—舟山港为核心的国际大港。全面落实舟山群岛新区发展规划,组织实施三年行动计划,全面启动舟山群岛新区建设。组织实施义乌市国际贸易综合改革试点三年计划,着力在优化结构、拓展深度、提高效益上做文章,加快转变对外经济发展方式。组织实施温州市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总体方案和实施细则,创新地方金融管理体制机制,着力解决“两多两难”问题。
抓深化。完善提升沿海地区城镇体系建设规划和产业发展规划,完善和加快实施沿海综合交通体系规划,制定出台推进舟山群岛新区建设的意见。深化海洋经济体制机制创新,开展省级海洋经济发展试点,探索建立沿海市县海湾开发合作机制,进一步形成有效推进示范区和新区建设的体制机制。
抓项目。全面落实年度海洋经济发展重大建设项目实施计划,继续发挥海洋经济产业发展资金作用,办好海洋经济投资洽谈会,加快推进舟山港综合保税区等一批海洋经济重大项目建设。加快义乌商贸服务业集聚区、境外经贸合作区、保税物流中心等平台建设,推动实体市场和虚拟市场融合发展。
二、千方百计扩投资拓市场
要牢牢把握扩大内需这一战略基点,继续把扩投资拓市场作为抓转型促发展的重大举措来抓。
启动实施411重大项目建设行动计划。大力推进产业转型升级、基础网络完善、统筹城乡建设、公共服务提升等四大领域重大项目建设,确保全年投资增长15%,力争增长20%、总量突破2万亿元。
大力支持浙商创业创新。要认真落实支持浙商创业创新的政策,全面落实促进民间投资42项实施细则,支持民间资金投向实体经济、新兴产业,促进民营经济大发展大提升,切实发挥浙商优势,努力实现“浙商兴浙”。要进一步营造爱商、尊商、护商、兴商的浓厚氛围,真情关心关爱浙商群体,尊重他们的主体地位和创新创造,保护他们的合法财产和权益,鼓励和支持他们在参与浙江建设中赢得自身的更大发展。深入实施“浙商回归工程”,建立健全浙商回乡投资和民间投资重大项目绿色通道,力争全年浙商回归引进项目到位资金达到1500亿元。
大力引进优质资本。要坚持推动引资、引技、引智有机结合,加大对世界500强、外资地区总部、央企大集团和科技创新型企业引进力度,鼓励民营企业嫁接提升,不断优化引资结构。
积极开拓国际国内市场。深入实施以质取胜和市场多元化战略,支持自有品牌和自主知识产权产品出口,鼓励对外投资带动出口,确保出口稳定增长。进一步加快专业市场转型升级、浙江名品展销平台和电子商务平台建设,不断提高浙江产品市场占有率和产销率。统筹做好流通主体培育、流通方式创新、流通体制改革等各项工作,降低流通成本,提高流通效率。
继续深入实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认真落实扩大消费的政策措施,促进家电、汽车、摩托车等耐用消费品下乡,促进便利消费、实惠消费、热点消费,增强消费对经济增长的基础作用。坚持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不动摇,加快建立和完善引导房地产业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推动房地产业平稳有序发展。开工建设保障性住房12万套,竣工5万套,启动建设100个农房改造示范村。
三、加快推进产业转型升级
产业转型升级是大势所趋,刻不容缓。要继续按照“做优农业、做强工业、做实服务业”的要求,优化结构,提升层次。
大力发展现代农业。认真贯彻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省委、省 政府关于加快农业现代化的若干意见,稳定完善强农惠农富农政策,深入推进 “两区一中心”建设,切实抓好粮食扩面增产和“菜篮子”农产品生产,积极 推进农业科技创新,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和装备改造,推进专业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合作组织体系建设,提升农业产业层次。
大力推进工业转型升级。紧紧围绕工业强省建设目标,按照尊重规律、分业施策、多管齐下、标本兼治的原则,全面推进“腾笼换鸟”,大力淘汰落后
产能,有序转移一批,整合一批,下决心淘汰一批,努力解决产能过剩问题, 为先进制造业发展腾土地、腾能耗、腾环境容量;全面推进技术改造,以现代 化、自动化的装备提升传统产业,支持企业加大技术改造力度,确保技改投资 增长不低于2012年,努力实现“四减两提高”;全面推进装备制造业发展,切 实抓好战略性新兴产业“千百十培育工程”和龙头企业培育工程,扎实做好42 个产业集群示范区转型升级工作;全面推进“个转企”和小微企业上规模工作,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按照“主体自愿、政策引导、政府推动”的总体思路,加大 扶持,优化服务,因势利导,破除障碍,着力解决“不愿转、转不了、想转回” 三个问题,力争实现今后五年每年“个转企”3万户、“规下转规上”5000家的目标。
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全面落实服务业发展政策和十大行业规划,抓好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建设和重点企业培育,积极推进“营改增”改革试点,不断提高服务业比重和发展水平。
大力推进转型升级主平台建设。抓好14个产业集聚区和省级以上开发区建设,推动产业集聚区、开发区创建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和已有高新区转型升级,强化土地、环境容量等要素优先配置,努力把它们建设成为高端产业、重大项目的首选地。
四、深入推进国家技术创新工程试点省建设
要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认真落实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创新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切实解决好科技与经济“两张皮”问题,加快提升科技进步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
加快建设科技创新平台。重点抓好青山湖科技城、未来科技城建设,争创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加快推进国家级高新技术开发区建设。
加快培育创新型企业。围绕五年培育5000家创新型企业目标,鼓励企业争创国家和省级研发中心,承担重大科技项目,加快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
加强产学研用协同创新。继续实施新兴产业技术创新综合改革试点,建设一批省级重点企业研究院。发挥企业主体作用,加强与大院名校的合作,开展关键共性技术联合攻关。
加快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实施“科技成果推广应用工程”,开展企业信息化、自动化、智能化的应用示范和先进适用技术的推广工作。五是加强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启动实施浙江青年科学家培养计划,大力培养引进创新人才和
团队,努力造就一批具有全国影响力的杰出青年科学家和知识创新团队。
五、推动城乡发展一体化
要把生态文明理念和原则全面融入城市化过程,走集约、智能、绿色、低碳的新型城市化道路。坚持以新型城市化引领城乡统筹发展,大力推动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发展,以城乡发展一体化,解决“三农”问题。
实施城市提升发展工程。紧扣宜业宜居目标,突出抓好城市科学规划、有 序建设和精细化管理三个关键,继续抓好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新开工地下 空间项目2000万平方米以上,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开展“智慧城市” 试点,完善城际现代交通体系,加快推进都市区和城市群提升发展。
实施城市交通拥堵整治工程。坚持以人为本、标本兼治,采取规划、建设、管理“三位一体”综合治理措施,打响治理城市交通拥堵攻坚战,着力缓解城 市出行难等突出问题。
实施“三改一拆”工程。明确目标任务,加强责任考核,依法推进旧住宅区改造、旧厂房改造和城中村改造,坚决拆除违章建筑,拆除城市违章建筑3000 万平方米以上,全力消除低端产业、无证经营、危险生产企业的生存空间,改善人居环境,树立浙江城市新形象。
实施“四边三化”工程。坚持综合整治、长效管理,着力解决“四边区域” 问题,扎实开展洁化、绿化、美化活动,打造美丽风景线。
实施山区科学发展试验区建设工程。以推进湖州、衢州、丽水等三大示范区建设为切入点,鼓励发展生态养生、生态养老、生态人居等新兴产业,大力推动山区和欠发达地区绿色发展、生态富民、科学跨越。
六、深化重点领域改革
经济体制改革的核心问题是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要以政府职能转变为突破口,扎实推进各领域改革,进一步激发全社会创业创新和加快发展的积极性创造性。
争取30多项国家级改革试点取得新突破。争取嘉善县域科学发展示范点及早获批,全面推进中农办农村改革试验区各项工作,深化丽水农村金融改革试点工作。
大力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继续清理和规范行政审批事项,全面开展审批前置条件的清理削减工作,民间投资以备案制为主,确因行业或政策要求需审批的必须尽量简化程序、缩短流程、加快进度、降低成本,为企业投资发展
创造更加便利的服务环境。深化公共财政体制改革,优化财政支出结构。
深化资源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推进地方金融制度改革创新,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结构调整特别是“三农”、小微企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等的支持,同 时高度重视金融领域存在的风险隐患,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和区域性金融风 险的底线。推进低丘缓坡综合开发利用试点,完善土地节约集约激励约束机制。建立健全水权交易制度、排污权交易制度,提高省级以上生态公益林补偿标准, 加大对水系源头地区的生态补偿力度。
深入推进统筹城乡发展的体制改革。深化投融资改革,引进社会资本参与小城市试点镇和中心镇建设。全面深化农村综合改革试验区建设,推进农村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改革、林权制度改革和宅基地空间置换试点。
稳步推进社会领域改革。深入实施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全面推进国家和省各项教育改革试点,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按照中央的统一部署,积极推进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着力解决收入分配差距较大问题,切实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