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市金融扶贫搬迁项目对接推进会议上的讲话
(2015年11月21日,根据记录整理)
今天,我们召开全市金融扶贫搬迁项目对接推进会议,主要任务是让大家进一步深入了解易地搬迁金融扶贫工作的政策,研究部署下一阶段的工作。围绕落实中央关于扶贫开发的决策部署,国家制定出台易地搬迁金融扶贫政策, 这是加快扶贫攻坚步伐的又一重大举措,也为我们深入实施精准扶贫提供了极其难得的历史机遇。年初,我们向省发改委上报易地搬迁1万户、20个亿的规模, 由于各县区对这项工作的积极性不高,行动迟缓,整体推进的力度不大。但全省一些市州敏锐地抢抓了这一政策机遇,已经有超过100亿的贷款落实到位。张掖是非集中贫困地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相对较少,因而不可能占很大的份额, 但是这一扶持政策张掖完全可以争取到10亿、20亿,甚至更大的规模。能否把这项政策用好,不仅关系到精准扶贫,而且关系到张掖未来几十年的长远发展, 如果错过这个机遇我们就是历史的罪人。因此,我们一定要提高认识、正视不足、迎头赶上,努力把这项政策充分用足用好。
近年来全市的发展之所以有目前这样好的势头,与我们用好金融这个杠杆有很大关系。我们着力创新金融工作,做好融资这篇大文章,有效缓解了财政和投资下滑的压力,为重大项目建设提供了有力支撑。全市贷款增幅连续3年在30%以上,贷款增幅超过存款增幅的一倍,连续两年获得省长金融奖。今年我们在国开行和农发行的政策性贷款走在全省前列,农发行已经签了600亿的授信协议,最近还要跟国开行签署500亿的授信协议。昨天9个亿的东六路贷款通过了贷审会,红山湾水库3亿贷款已经到位。能不能用好贷款,能不能发挥好金融这个杠杆的重要作用,关系到我们经济发展的质量效益和速度,也体现我们把握和驾驭市场经济的能力和水平。但在金融支持扶贫易地搬迁这个问题上,我们的思想认识还跟不上,对政策把握不准确,县区普遍有畏难情绪,因而工作处在滞后状态。如果这个政策落实不好,说明我们驾驭经济的能力水平还不够强, 就可能犯低级错误,出现系统性失误,甚至会影响扶贫工作大局乃至张掖今后的长远发展。下面我强调几点意见:
第一,全面准确理解易地搬迁金融扶贫政策。易地搬迁扶贫贷款这个政策含金量很高,可以直接用来搬迁建房,可以配套建设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 对于有条件进城进镇的还可以用来直接在城镇买房。对过去移民易地搬迁设施
不配套的也还可以用贷款来建设配套,政策实施的范围很广,回旋空间很大。按照这个政策,贷款项目支持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按人民银行基准利率下浮10% 以内掌握,贷款支持同步搬迁的人口执行人民币银行贷款利率,最高可以按40 万元放贷。而且这还是在国家没有明确贷款贴息前执行的政策,并不排除将来国家可能出台贷款贴息政策。如果我们不能把这个政策落地,不仅直接减少10 亿、20亿的扶贫资金直接投入,未来还有可能因此使农民减少数以亿计的贴息补助,我们必须要算好这个大帐。国家制定出台金融扶贫搬迁政策,在我看来重要意义主要在两个方面:一是用市场手段促进社会公平。金融扶贫贷款针对的是贫困户。贫困户之所以贫困,很大程度上就是缺乏发展生产的资金。按照传统的银行业务,不可能把贷款贷给没有偿债能力也没有抵押物的贫困户,国家财政又不可能把10万、20万的钱直接补给贫困户,这样会引发和导致新的社会矛盾。按照2020年实现全面小康的目标要求,必须解决全国几千万贫困户的脱贫问题。因此,国家出台这样一个贷款支持政策,其本质是用市场手段解决社会公平的问题,考虑到贫困户的实际偿债能力,国家要求由市、县级政府平台承贷,当然也有可能出台进一步的优惠政策。因此,对于这一政策的制度设计,我们必须要有深刻的理解。二是这个政策十分简便、极其优惠。贷款使用期限20年、最长30年。3年建设期内只偿还利息不还本,在基准利率的基础上还有下浮,可以说没有比这个政策更优惠的政策了。这个政策的流程也十分简便, 概括起来说就是政府的平台公司向农发行批发,再由各平台公司零售给农户, 对平台公司的门槛要求也比较低,有信用的当然更好,新设立公司只要控股股东拥有良好的信用状况都可以贷,而不取决于资产状况。各县区承贷的平台股东都是县区政府,县区政府可以没钱,但一定不会没有信用。所以这个贷款十分简便、极其优惠。如果这么好的贷款政策我们都用不好,我们就太没眼光、太没本事、太不负责任了。
第二,全面深入宣传易地搬迁金融扶贫政策。刚才农发行的同志详细介绍了易地搬迁金融扶贫贷款的相关政策,我相信大多数同志都听懂了,但是光我们懂了还不行,还要讲给农民,让他们懂、让他们用,这是我们做好易地搬迁金融扶贫工作的前提。从前面的工作来看,农民为什么不愿意搬迁,关键是我们的政策宣传引导工作做的还不到位。要采取有力措施把政策宣传引导工作做到位,重点是把贷款的期限、贷款的低息、还款的周期、贷款的用途等几个要害问题讲清楚。要给农民交底,让农民知道,20年的贷款可以用来解决多少困
难,20年的期限每年还多少钱,如果政府有贴息能得到多少实惠。要和农民一起算账,把农民关心的问题讲清楚,让他们明白这个钱花的非常值得,很快就能把生活条件改善了,充分调动他们的积极性,让贫困户和同步搬迁户都敢贷愿还,自觉自愿加入到搬迁中来。只有真正做好了农民的思想工作,讲清楚了这个政策的优点和好处,农民才能够自觉地搬,政府的负担和银行的风险也才能减下来。
第三,全面运用好金融扶贫贷款政策。金融扶贫贷款政策是一个新政策, 在执行的过程中肯定会遇到这样那样的问题,但对市县两级政府来讲,最关键的是按照政策的设计,尽全力做好政府应该做好的工作,补齐该补齐的手续, 为银行放贷创造条件。从张掖插花型扶贫的特点出发,可以考虑以县为单位, 一个县区各搞一个项目,有条件的整体搬迁,没有条件的分散搬迁、集中安置, 一个县可以有若干个搬迁安置点,但总体就是一个项目,这样就容易达到建档立卡搬迁户和贫困户的比例。要把过去易地搬迁搞的不太彻底的贫困村一并列进去。比如民乐的新民村,可用于道路等基础设施改造,还可以置换一笔资金用于支持农民发展优势产业。同时,这个贷款可以用来建房,建房的方式可以是新建或者委托代建。农民在城里买房后,这里面有政府给的10万元贷款,拿上房产证还可以作抵押贷款。下一步,我们还要考虑,能不能围绕贯彻落实生态文明理念,保护好祁连山生态环境,把祁连山和黑河湿地两个国家级保护区内的农牧民作为生态移民,比照认定为建档立卡的贫困户,争取这项政策。国家出台的《十三五规划》其中很重要的一条,就是对生态脆弱地区特别是一方水土养活不了一方人的地方实施易地搬迁。推进生态移民搬迁,既解决他们的贫困问题,还可以从根本上解决生态保护问题。这项工作涉及到的相关政策, 希望农发行和相关部门深入研究,反复学习、吃透精神,并且积极呼吁争取, 使生态移民搬迁也能得到国家的贷款支持。
第四,探索创新金融扶贫政策发挥作用的机制办法。金融扶贫贷款与普通的贷款不一样,运用好这一政策,必须要有创新的思路和办法。今年市上的精准扶贫贷款创新了很多办法。比如,民乐县对于没有生产经营能力但具备劳动能力的贫困户,依托合作社或农业大户贷款,让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户在这里务工,得到贷款支持的合作社或大户要把国家给这些贫困户的贷款贴息返还给贫困户。这个办法就是一个创新,好就好在有贷款资格但无还款能力的贫困户, 既得到了贴息收入还可以得到劳务收入,而且合作社和大户又得到了发展生产
亟需的资金支持,银行还款有保证、贷款使用有效益、贫困户得实惠,一举三得、一举多赢。类似这样的措施办法,我们要探索创新,运用到金融扶贫贷款中去。从另一方面来讲,张掖农村搬迁户都有面积不小的宅基地、承包地,这些资产只要做好盘活的文章,可以变现直接支持搬迁,也可以装入平台公司用于抵押或处置,如此大的资产收益,不仅会使银行贷款偿还有保证,还能把国有平台公司的资产做大、信用做高、实力做强。在这方面,大有文章可做、大有潜力可挖。
最后再强调一下工作进度。第一,今天会后,各县区都要成立专门的班子, 县区长亲自负责,分管的副县区长组织协调,半月之内把所有贷款的手续办完。市直各部门、各县区只要涉及这个问题的,一路绿灯,先把手续办下来,所有手续12月5日之前全部办完,不分节假日双休日,要正常全面开展工作。第二, 按照对政策的准确理解和全面把握,尽快确定各县区易地搬迁的规模,并按照放贷的要求做好各项前期工作和各类手续。民乐县提出5000户的搬迁计划,魄力很大,希望你们能够兑现到位。市上可以安排在那里配套搞抗旱水库、保证用水,并把土地整理以及植树造林等相关项目向这里倾斜,全力支持各县区把这项工作做实做好。各县区要按照把政策用到最大化的要求,重新测算搬迁规模,肃南县要把祁连山自然保护区的人口全部纳入进来,能搬就搬、能用就用、越多越好。第三,要把金融扶贫贷款与产业培育、城镇化发展、生态保护有机结合起来,统筹考虑平台公司偿贷能力、县区财政支撑水平、贷款农户还贷意愿和责任落实等因素,不能产生系统性风险。会后由发改委牵头,财政局、扶贫办、水务局、农口几个部门参加,把各项政策研究透彻,对扶贫搬迁贷款支持生产发展的小额贷款、政府财政资金如何统筹使用、提高效率、防范风险等拿出切实可行的方案和办法。要把近万户农牧民易地搬迁后的宅基地、承包地以及草场、林地等资源的盘活变现,使之资产化、资本化作为一个大课题,学习借鉴重庆等地已经实施的“地票”等方面的经验,努力把这项惠及贫困农户、支持长远发展的工作真正落到实处、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