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道)二、应急管理体制机制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体制不明确,机制不顺畅乡镇(街道)应急管理所都由原安监站改建而来, 无论新组建的应急管理所还是原来的安监站,在各级都没有配套政策文件,其性质、地位、职能既有法规层面的空白,也有政策层面的盲区,体制尚不明确。更名后的应急管理所的建制、编制都无明确规定,一些地区乡镇(街道)应急管理所挂靠在乡镇(街道)社会事务中心,部分地区乡镇(街道)应急管理所与乡镇(街道)道路交通管理站、农村公路管理所、经济发展办公室合署办公, 职能职责大相径庭,运转方式各不相同,机制仍然很不顺畅。
(一)人员数量少,专业水平低
更名而来的乡镇(街道)应急管理所,核定编制少,除乡镇(街道)党政领导等兼职人员外,专职人员平均为2人,有的乡镇(街道)没有专职人员,甘肃全省未配备专职人员的乡镇(街道)有314个,占到22%。乡镇(街道)应急管理工作人员除承担原有安监工作之外,还要履行防汛、地质灾害防御、消防、值班及乡镇(街道)安排的包村、经济发展、精准扶贫、征地拆迁等职责,各项工作任务极其繁重,导致现有人员难以承担。大多数乡镇(街道)应急管理所人员没有接受过专业培训,缺乏相应的专业知识,更没有专业化的应急救援
力量。乡镇(街道)应急管理机构人员数量不足、结构不优、专业化水平不高的问题十分普遍。
(二)经费投入少,保障不到位
乡镇(街道)应急管理机构的投人保障缺乏制度化安排,一些地方为辖区各乡镇(街道)每年安排1-2万元的安监专项经费,很多乡镇(街道)没有安排安监经费。各乡镇(街道)应急管理所仅有2-3名专职人员享受220元的原安监津贴,整合为应急管理所之后,新划转人员均不能享受,导致同工不同酬。机构改革后,乡镇(街道)应急管理所的职能扩展,任务量加大,但市县没有出台加班、应急值守、应急救援等方面的补助政策,村(社区)应急管理人员承担灾情上报、预警传达发布等职责,没有基本的通讯、油费补助。乡镇(街道)、村(社区)应急救援队伍最靠近事故灾害发生地,处在防灾救灾、应急救援第一线,个人人身安全风险大,但这些人员都没有投保人身意外保险。
(三)装备条件差,应急能力弱
甘肃省地域辽阔,乡镇(街道)辖区面积都比较大,但全省各乡镇(街道) 没有配备执法车辆和应急车辆,私车公用现象十分普遍,存在管理漏洞和安全隐患。乡镇(街道)干部大多数为事业编制,既没有车补,也不报油费。各乡镇(街道)的通讯、防护、医疗等预警救援装备设备储备数量少、种类不齐全、陈旧损坏多,个别乡镇(街道)仅配备少量常用装备。村组基本没有预警救援装备,难以适应应急管理工作需要。
(四)权责不对等,执法不规范
目前国家尚无统一的关于乡镇(街道)应急(安监)部门执法权的法律法规,应急管理所执法以委托执法为主,执法主体资格不明确,执法能力弱,责大于权问题突出。还有一些县区应急管理局没有赋予乡镇(街道)应急管理所委托执法权限,推动开展安全生产、防灾救灾和应急管理工作“有责无权”、难度很大。一些受委托执法的乡镇(街道)应急管理所受聘、整合人员因未纳人编制不能考取执法资格证,大多数乡镇(街道)应急管理所(安监站)处于“无权、无证、无制服、无车辆”的“四无”执法状态,执法规范性和权威性不足问题比较突出。
三、加强乡镇(街道)应急管理体制机制建设的对策建议
作为应急管理的“神经末梢”和“前沿阵地”,加强乡镇(街道)应急管理体制机制建设非常必要,也十分重要。从健全完善乡镇(街道)应急管理体
系的要求与解决乡镇(街道)应急管理工作难题出发,建议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加强和完善。
(一)按照“大应急”的方向,完善顶层设计。乡镇(街道)具有“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的体制特点,在乡镇(街道)设立综合型应急管理机构, 整合安全生产、自然灾害、公共卫生、公共环境、社会管理等方面的应急职能和人员,既可以解决应急方面机构多、牌子多、人员分散、条块分割、各自为战、平时无事养闲人、有事人少难胜任的困局,也可以建立起由乡镇(街道) 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各类应急机构职能人员整合打通、既有工作分工更能协调配合的“大应急”格局。笔者建议由应急管理部牵头,编制、财政、人社等相关部委参加,修订完善法规条例,研究制定出台政策,明确乡镇(街道)应急管理所的法律地位、职能定位、机构编制、人员配备等问题,指导省市县根据实际建设乡镇(街道)应急管理所并规范运行,进一步完善乡镇(街道)应急管理体制机制。
(二)按照“最前沿”的地位,强化投入保障。无论是隐患排查还是预警预测,无论是自然灾害防范还是应急救援,无论是突发性事件还是群体性事件, 乡镇(街道)都处在“最前沿”。为此,笔者建议按照这一特殊地位,出台政策强化保障。人员配备上,在不新增大量编制的前提下,通过乡镇(街道)内设机构人员的整合,配齐配强工作力量,尽可能提高专业化水平;财力保障上, 将乡镇(街道)应急管理所需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算,对重点地区和贫困地区给予必要转移支付,以满足灾害防范监测救援需要;人员待遇上,明确专兼职应急管理人员及救援人员人身保险、专项补助等方面的政策,使处于“最前沿” 的乡镇(街道)应急队伍得到有力保障。
(三)按照“实战化”的标准,配备设施装备。乡镇(街道)应急管理机构经常面临实战,但装备十分简陋,有些地方甚至是空白,直接影响隐患风险排查、监测预警、救援处置的效果。为此,笔者建议根据不同地区乡镇(街道) 在应对自然灾害和安全生产等方面的实际需要,研究实施乡镇(街道)应急管理所和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能力建设计划,把实施乡镇(街道)应急能力建设工程作为完善乡镇(街道)应急体制机制的重要任务来抓,分区域、分类型配备应急设施装备,确保乡镇(街道)应急管理所和救援人员在重大突发事件发生后,能够第一时间获取信息、第一时间发出预警、第一时间赶赴一线开展抢险救援工作,尽最大可能减少人员伤亡和事故灾害损失。
(四)按照“点带面”的方式,开展改革试点。从乡镇(街道)地域特点、产业结构、社会发育、人口密度、经济体量千差万别的实际状况出发,选择部分省、市、县开展乡镇(街道)应急管理体制机制建设改革试点,赋予试点地区党委政府在涉及乡镇(街道)应急管理体制机制、政策法规、机构编制等方面一定限度的自主权,鼓励各地结合实际,因地制宜,大胆探索、积累经验, 形成可复制推广的模式,为乡镇(街道)应急管理机构和应急体制的完善闯关开路,为基层应急体系和应急能力建设提供可借鉴的成功经验和成熟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