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探索城镇化新路
(2012年10月17日)
城镇化是实现现代化的必由之路,也是当前扩内需、保增长的重要着力点。近年来,湖南省城镇化水平快速提升,推动发展的作用不断增强。但在快速城镇化过程中,资源浪费、环境污染、公共服务供给能力不足等问题凸显,影响了城镇化的质量和水平。坚持速度与质量并重,积极探索新型城镇化道路,是当前推进城镇化的紧迫任务。
走以人为本的城镇化新路。人是城市的主体,城镇化的重要内容是将农民转化为市民。在过去的城镇化进程中,一方面,城郊变成城区,大部分新进城居民“种田无地、上班无岗”,只能算是户籍上的城市居民;另一方面,大量农民工进城,长期在城市就业生活,在城镇化率统计上是城市居民,却大多保留农村户口,没有平等享受到城市的基本公共服务。加快推进城镇化,必须着眼于满足人的需求、促进人的发展,努力解决这两种人的工作生活问题。对失地进城的居民,既要使他们获得合理的土地征占转让收益,又要探索多种途径保证他们居住条件有改善、生活水平有提高、长远生计有保障,比如将村级集体资产进行股份制改造、让农民持股,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开发公益性就业岗位等。对进城农民工,关键是通过改革,让他们同市民同等享受基本公共服务。应积极稳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根据实际情况放宽农民工进城落户政策条件, 允许有固定住所、稳定职业、稳定收入来源的农民工及其家属转化为市民。对一些暂时不符合转化为市民条件的农民工,也要采取措施让他们本人融入企业、子女融入学校、家庭融入社区、群体融入社会。
走资源节约的城镇化新路。城镇是资源的集中消耗地。湖南省人口众多, 资源相对短缺,必须走节约资源的可持续的城镇化新路。首先,以科学规划保证资源节约。科学规划城镇发展速度、人口规模、土地阈值和增长边界。在城市规划中,不应追求大规模,盲目建设大广场、宽道路,而应注重节约集约利用土地,适度提高建筑容积率,积极开发利用地下空间;不应片面强调城市功能分区,而应突出区域功能的综合性,将居住地、工作地、活动地尽可能集中布局,减轻交通出行带来的能源资源浪费和城市管理压力。其次,以技术进步推动资源节约。大力研发应用节能节水节材新技术、新工艺,形成健康、节约、环保建设模式和生活方式,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实现节约发展。第三,以信息化促进资源节约。加快城镇化与信息化融合,加强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和信息资
源整合,将先进信息技术运用于城市运行管理,通过对城市地理、资源、环境、经济、社会等系统进行数字网络化管理,提高城市运行效率和公共服务水平。
走城乡统筹的城镇化新路。农业和农村发展是城镇繁荣发展的基础和保障。推进城镇化,不能以牺牲农村发展、损害农民利益为代价。探索新型城镇化道路,必须统筹推进城镇化与新农村建设,同步推进新型工业化、农业现代化和城镇化,走出一条城乡一体、共同繁荣发展的新路。在实践中,湖南省以基础设施建设为突破口,着力推动城乡规划、城乡建设、城乡产业、城乡公共服务、城乡社会管理一体化,加快形成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城乡互动的发展新格局。首先,统筹城乡产业发展。加快资源整合,改变过去把农村资源“统”到城镇和工业的做法,引导城镇和工业资本、技术、人才等资源与农村资源对接,促进生产要素在城乡之间合理流动、优化配置,统筹推进新型工业化和农业现代化,推动城乡产业融合。其次,统筹城乡基础设施建设。着力推动城乡规划建设一体化,有区别、有重点、有步骤地推进水、电、路、气、通讯等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让农民过上现代文明生活。第三,促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完善农业农村投入保障机制,促进城乡就业、社保、教育、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公共文化服务等协调发展,逐步实现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走以城市群为主体形态的城镇化新路。城市群以交通网络为纽带,把大中小城市、小城镇和农村联结起来,在协调区域经济发展、消除城乡二元结构等方面具有积极作用。近年来,湖南在探索新型城镇化道路过程中,加快做大做强长株潭中心城市,发展壮大环长株潭城市群,长株潭地区、环长株潭城市群经济总量分别占全省的40%和80%以上,在全省城镇化中发挥了主导作用。今后, 应继续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完善功能、以大带小的原则,以城市群为主体形态,以大城市为依托,以中小城市为重点,逐步形成辐射作用大的城市群, 促进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优化提升环长株潭城市群,把环长株潭城市群打造成为全省新型城镇化的重要引擎、全国具有重要影响力和竞争力的现代化生态城市群;按照发展规划一体化、产业布局一体化、基础设施一体化、市场体系一体化的要求,加快发展市(州)中心城市和省际边界地区中心城镇, 培育发展带动作用强、特色鲜明的区域性城市群;把小城镇建设作为推进城镇化的重要着力点,加快发展大中城市周边卫星城镇和交通要道沿线城镇,建设一批工业强镇和宜居宜商宜游小镇。
认真学习贯彻《实施办法》全面提升机关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
(2012年11月9日)
省委《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的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的颁布实施是我省机关党建工作的一件大事, 是我省创造性地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重要举措。
一、要提高认识,深刻理解《实施办法》的重要意义
《实施办法》贯彻了《条例》的基本精神,吸收了我省机关党建的创新成果,借鉴了外省机关党建的成功经验,是我省机关党建必须遵循的基本规章, 对于推进机关党的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保证省委决策部署的贯彻执行,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实施办法》的颁布实施是机关党建更好地服务“四化两型”建设的迫 切需要。当前,我省步入了经济社会发展的快车道,处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处于转方式、调结构的攻坚阶段。推进“四化两型”,实现“两个加快”、“两个率先”既是省委、省政府未来一个时期的总任务、总战略,也是全省人民的共同期盼。各级机关是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组织者、执行者和服务者,紧紧围绕中心和大局,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是其职责所在、使命所系。《实施办法》进一步明确了机关党组织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基本要求,强化了机关党组织在服务富民强省中的职能和作用,能更好地把机关党的思想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和密切联系群众优势转化为推动机关各项工作、推进“四化两型”建设的强大力量。
《实施办法》的颁布实施是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我省机关党建工作的迫切需要。当今,世情、国情、党情、省情发生了深刻变化,我们肩负的使命发生深刻变化,对机关党的建设提出了新要求新挑战。同时,机关党组织功能弱化、工作体制不顺、保障措施不力等问题,在一定程度、一定范围内仍然存在, 制约了机关党建工作的科学发展。《实施办法》结合时代背景,顺应时代潮流, 体现湖南特色,贯彻了中央和省委的新要求,吸收了省内外机关党建理论创新、制度创新和实践创新的新成果,探索了解决突出问题的新办法,提出了一系列固基础、管根本、利长远的新规定,必将进一步提高我省机关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
《实施办法》的颁布实施是建设高素质机关干部队伍的迫切需要。目前,机关党员干部队伍发生了深刻变化。新一代年轻党员干部逐步成为机关的主体, “三门”(家门、校门、机关门)干部占有不少比例,他们学历高、知识新、眼界宽、思维活,但缺乏对社情民情的深刻了解,缺乏党内政治生活的严格锻炼,缺乏在基层艰苦复杂环境的实践磨砺,缺乏对群众困难疾苦的深刻体验等。这些新变化,迫切需要我们积极探索适应机关特点和规律的新路子,加强对机关党员干部特别是年轻干部的教育管理,着力建设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好的高素质机关党员干部队伍。《实施办法》强调要把队伍建设贯穿始终, 结合时代特点和我省实际,对党员的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提出了一系列新要求、新举措。非常有利于教育引导机关党员干部队伍,加强党性修养,提高服务富民强省的素质和能力,树立为民、务实、清廉的良好形象。
二、要突出重点,准确把握《实施办法》的精神实质
《实施办法》共9章36条,内容丰富,涵盖了机关党的建设的方方面面。我们要在认真学习、全面领会的基础上,准确把握《实施办法》的精神实质,重中之重是突出把握以下六个方面的重要内容:
一是准确把握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方面的新精神。《实施办法》在指导思想、总体要求和工作任务上,全面贯彻了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条例》规定,同时强调要为富民强省提供坚强保证,为新形势下做好我省机关党建工作指明了方向,明确了任务。
二是准确把握强化机关党组织职责职能的新举措。在要求机关党组织全面履行九项基本职责的基础上,结合我省机关党建工作实际,重点对机关党组织协助党组(党委)做好干部管理的相关工作,进行了明确和细化,作出了程序性的规定和要求,使机关党组织参与干部管理工作落到了实处,进一步强化了机关党组织职能,有利于机关党组织更好地发挥作用。
三是准确把握加强机关党员队伍建设的新理念。《实施办法》充分体现了对党员教育管理与服务关爱并重的理念。一方面强调严格教育、严格管理。要求深入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深化“三学”工作;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和“机关支部联基层”活动;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坚持并创新“三会一课制度” 等,并提出了一系列的刚性要求和考核指标。另一方面又突出真心关爱、真情服务。要求建立党内激励关怀帮扶机制,深入开展“双联”帮扶和“送温暖” 活动;坚持以人为本,有针对性地开展思想政治工作等。这些新理念,既有利
于加强党员干部的党性锻炼,又有利于激发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激情。
四是准确把握推进基层党内民主和监督的新要求。明确和细化了发展机关基层党内民主的方法途径,强调要保障党员的“五权”,定期报告工作和开展民主评议,积极推进党务公开,规范议事决策程序,改进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产生方式,特别是对党务公开的内容、重点、方式作出了具体规定,有利于保障党员民主权利,调动党员参与党内事务的积极性。完善了机关党内监督的内容和方法,明确领导干部是监督重点,加强对民主生活会的管理和机关基层党组织专职书记或副书记列席有关会议是监督的主要方式,特别是对列席的会议作出了具体的规定,使机关党组织履行监督职能有了内容和程序的保证,有效地解决了“监督难、难监督”的问题。
五是准确把握加强党务工作人员队伍建设的新目标。把建设一支优秀的党务工作人员队伍摆到了非常突出的位置。强调加强培训,提高素质。要求加大对机关党务工作人员的培训力度,规定省直机关工委负责指导全省的培训工作, 把机关党务工作人员培训纳入机关党校主体班培训计划,对新任党组织负责人要及时进行培训。强调加强培养,改善结构。要求选拔优秀后备干部和有培养前途的中青年业务骨干到党务岗位锻炼,注重选配年轻专职党务干部,有计划安排专职党务干部与行政、业务干部之间双向交流,探索推行跨单位交流。强调激励表彰,调动积极性。要求及时发现、表彰和宣传先进典型,有计划地推荐交流任职或提拔使用。这些目标和要求,有利于调动和激发党务干部工作的热情和激情,使他们有干头、有盼头、有奔头。
六是准确把握强化机关党建工作保障的新格局。首先是工作力量有保障。规范了机关专职党务工作人员的配备,根据机关工作人员总数分五个层次作出具体规定,进行细化量化,便于操作和执行。第二是工作经费有保障。对机关党组织的活动经费、机关党员教育经费、专项工作经费提出了明确要求,从根本上解决了部分机关党组织“讨钱”开展活动的局面。第三是领导力量有保障。对机关工委的设置、领导配备和工作职责都作出了明确规定,在《条例》的基础上进一步强化了工委的职责职能。这些保障机制的建立,对推动机关党建工作有效有序开展具有重要意义。
三、要务求实效,切实抓好《实施办法》的贯彻落实
《实施办法》已经颁布实施。当务之急,就是要认认真真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确保《实施办法》落到实处,全面提升机关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
要加强教育培训。学习领会是贯彻落实的基础。各级党委(党组)要紧密联系“四化两型”建设的战略、机关党建工作实际和党员干部思想实际,认真组织学习培训工作,制定具体措施,保证《实施办法》落到实处;要将《实施办法》作为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全面理解和准确把握《实施办法》精神。各级机关党组织要采取多种形式,组织机关党员认真学习,掌握《实施办法》内容。要充分利用各级党校和干部培训机构,有计划地抓好培训工作,将《实施办法》的学习培训纳入各级党校主体班计划,重点抓好组织部门、机关工委负责人和机关党务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新闻媒体要加大宣传力度,加强舆论引导,营造学用《实施办法》的浓厚氛围。通过扎实有效的学习培训工作,达到党员领导干部了解、党务干部精通、广大党员熟知的目的,为贯彻落实提供思想认识基础。
要加强领导指导。各级地方党委要切实加强对机关党的工作的领导,定期召开机关党建工作会议,定期听取工作汇报、研究解决问题,将部门党组(党委)抓机关党建工作责任的落实情况纳入综合性考核,作为选拔任用、奖励惩戒的重要依据。部门党组(党委)要把机关党的工作列入工作议程,定期讨论研究,提出指导性意见,认真解决机构设置、人员编制、经费问题,为机关党组织履行职责提供保障。机关工委要根据《实施办法》的规定,积极履责,敢抓善管,切实承担起领导直属机关党的工作的责任。
要加强协调配合。贯彻落实《实施办法》涉及面广、任务繁重,需要各方分工合作,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组织部门要在党委的领导下,加强统筹协调,支持机关工委工作,督促部门党组(党委)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机关工委要加强与部门党组(党委)的协商沟通,切实发挥在规划指导、管理监督、协调服务等方面的职能作用。部门党组(党委)在落实《条例》和《实施办法》、指导机关党的工作方面,要主动接受机关工委的协调和督查。机关基层党组织要积极争取党组(党委)的指导和支持,结合本部门本单位的实际,对照《实施办法》的新规定新要求,研究制定贯彻落实的具体方案和措施,狠抓落实。要通过密切的协调配合,努力形成党委领导、组织部门牵头、机关工委负责、部门党组(党委)指导、基层党组织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要加强督促检查。各级机关党组织要对照《实施办法》的规定和要求, 开展全面自查,对不符合规定和要求的方面要采取措施,整改到位。机关工委要运用多种形式,加强经常性检查,深入到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之中,倾听
意见建议,及时发现问题,帮助整改落实,每年向同级党委报告部门党组(党委)贯彻《条例》和《实施办法》的情况。省委办公厅、省委组织部和省直机关工委要按照省委的要求,年底对全省各地各部门贯彻落实《条例》和《实施办法》的情况开展专项督查,并向省委报告。
谈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把握精髓学以致用务求实效
(2012年)
党委办公厅作为直接为党委服务的综合办事机构,要带头落实中央和省委的部署要求,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作为当前首要的政治任务,坚持用党的十八大精神统一思想、凝聚力量、推动工作、指导实践,不断提高党委办公厅工作科学化水平,努力开创“三服务”事业新局面。
一是为全省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提供优质服务。要认真做好组织、协调、督查等工作,着力为省委推动党的十八大精神的贯彻落实提供全方位、全过程服务,确保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的过程成为实实在在推动湖南科学发展、富民强省的过程。
二是为全面推进“四化两型”、实现“两个加快”提供优质服务。紧紧围绕主题主线,围绕湖南发展“两个加快”的总任务和“四化两型”的总战略, 尽心尽力做好决策参谋、综合协调、信息反馈、督促落实、运转保障等各项服务工作,努力为全省经济又好又快发展贡献智慧和力量。
三是为构建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提供优质服务。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要求,在具体工作中更加注重科学发展,更加注重改善民生,更加注重化解矛盾,更加注重理顺情绪,更加注重加强值班应急,更加注重预防和妥善处理群体性事件和个人极端事件,为巩固全省和谐稳定的社会大局作出更大贡献。
四是为建立更加有序、顺达、高效的政务体系提供优质服务。充分发挥党委办公厅牵头抓总、协调各方的中枢作用,精心谋划好各方面工作,配置好各方面资源,调动好各方面积极性。广泛深入持续开展“零失职、零差错、零容忍”主题活动,认真对照党的十八大精神找差距、找不足,及时整改、积极创新,确保政务顺达高效,确保服务有序高质,确保内外和谐共事,确保队伍素质不断提升,确保各项工作争创一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