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政治领悟力把握备案审查规律
提升对备案审查的规律性认识,必须具有深厚的政治领悟力,练好一身“内功”,这是做好备案审查工作的根本所在。因此,必须对党中央精神融会贯通,坚持用党中央精神指导推动工作,始终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正确处理统一与差异的关系。 备案审查的核心任务是通过对法规文件的审查把关,确保各地区各部门贯彻党中央精神的统一性和连续性。党中央精神不仅体现在作出决策部署的明文规定中,更体现在决策部署的“预留空间”内。在备案审查中,必须尊重地方和部门的差异性,领悟好党中央“预留空间”的科学内涵,鼓励地方和部门制定更加具体、操作性更强的细化举措,并准确辨别其是否符合党中央精神实质,推动中央文件中抽象性、原则性的规定落实落地。对形式上照搬照抄党中央有关规定,实质上没有结合实际的法规文件要及时作出处理。
正确处理守正与创新的关系。 守正是把方向,创新是增活力。根据党中央精神,主要包括3种允许和鼓励的创新情形: 一是根据党中央授
权进行试点探索的创新举措;二是上位文件尚未及时修订完善,实践中结合形势发展变化,根据党中央精神作出的创新规定;三是上位法规文件没有明文规定但未超越自身权限的“填补性”创新。对于掺杂地方和部门利益、突破自身职责权限、曲解原文违背原义等不当创新,则要予以纠正或提醒。
正确处理原则与灵活的关系。 备案审查作为一种事后监督的方式,必须坚持统一的原则和标准。对地方和部门报备的文件,从形式到内容的审查都要坚持“一碗水端平”,决不能办关系件、人情件。同时,也要坚持适度灵活,综合考虑地方和部门工作力量、能力水平、客观环境等方面的差异,正确对待不同层级、不同领域、不同单位备案工作中存在的不平衡现象,结合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提出恰当的处理建议,工作指导方式逐步由“大水漫灌”转向“精准滴灌”,推动备案审查工作水平在整体上不断得到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