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住“不可为”的底线
对于文件稿所涉事项, 应对照法律法规和上级政策中 的禁止性、限制性规定认真审 核,发现越界情况坚决纠正。 可以建立动态的禁止性、限制 性规定清单,并深入研究,在 文件审核中快速精准识别违规 越界问题,守住底线。
比如,审核某文件稿 时,发现“对项目推进不 力、影响工作进度的,取 消主管单位主要领导和分 管领导当年评先资格”这 一表述存在问题。尽管该 表述未出现“一票否决” 字样,但属于隐性设置 “一票否决”情形。故将 该表述予以删除,确保符 合中央关于严格控制“一 票否决”事项的要求。
把准“如何为”的尺度
有的文件稿会针对上位 文件中规定较为原则的条款, 提出细化落实举措。对此类创 新“自选动作”进行合法合规
性审核,需严格依据相关法律 法规和上级政策文件进行分析 论证,确保工作推进节奏、落 实力度与上位政策精神同频共 振 。可通过设定适用范围、明 确实施条件、细化操作标准等 方式,对特定情形或行为予以 规范,构建起上下贯通、协同 一致的工作推进格局。
业务交流
开发区相关改革指导意见 明确规定,开发区绩效工 资总量控制在同级政府全 额拨款事业单位绩效工资 总量的5倍以内。对照政 策要求,起草部门拟定的 方案存在激励力度不足的 问题,难以有效激发开发 区创新活力与内生动力。 经与起草部门沟通协商后 提出优化建议,将60分以 上(含60分)的考核成绩 对应绩效系数细化为4个 等次,其中最高系数设定
为5。此调整既严格遵循 上级政策关于总量控制上 限的规定,又通过精准化 制度设计最大限度释放激 励效能,为激发开发区干 部干事创业活力提供了制 度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