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贸易对象国不改变关税
的情况下,一国适度的关税有 助于增加财政收入,平衡国际 贸易和外汇收支,保护国内产 业,促进国内生产和就业。通 过科学设计相关产品的关税税 率结构,可以在不提高关税水 平的情况下提升关税的有效保 护程度,引导和优化国内产业 结构,推动产业升级和转型, 调整国际贸易商品结构。对于 贸易大国,可以通过设置最优 关税来改善本国的国际贸易条 件,提高本国的福利水平。关 税也是维护公平贸易环境、实 施贸易救济、保障国家经济安 全的重要工具。
然而上述关税的影响分析 是建立在贸易对象国不调整关 税的基础上。事实上,当一国 采取高关税措施时,会直接影 响贸易对象国的利益。例如,
进口国大幅提高关税会减少出 口国出口贸易量,出口国国内 生产萎缩,消费者和生产者利 益重新分配,贸易逆差增加或 贸易顺差减少,国际收支状况 恶化,进而影响出口国就业和 经济增长,这通常会招致贸易 对象国的关税反制。典型案例 是1930年美国颁布《斯姆特一 霍利关税法》,大范围大幅度 提高进口关税,招致世界各国 的关税反制。全球贸易额因此 大幅缩减,由1929年的360亿 美元降低至1932年的120亿美 元,缩减了三分之二。美国出
口总额更是从1929年52亿美元 减少到1932年12亿美元,缩减 了77%,美国经济在各国反制 下陷人更加严重的衰退。
与自由贸易相比,较高 的关税是阻碍国际贸易的一种 壁垒。它扭曲市场资源配置, 提高物价水平,损害消费者福 利,提高生产成本,造成社会 福利损失。特别是在国际贸易 分工加深、各国经济联系紧密 的当代,单边高关税政策破 坏全球产业链供应链稳定, 阻断各国贸易往来,对各国经 济带来危害。高关税及各国 的反制措施,最终会导致“双 输”“多输”的结果,影响全 球经济长期稳定增长。
关税是把“双刃剑”,各 国需要综合考虑各种因素,权 衡利弊,设置适度的关税,以 实现最佳效果。单边、霸凌的 大范围畸高关税,严重破坏全 球经贸秩序,不具有可持续 性,其结果必然是损人害己。 只有摒弃零和博弈思维,在遵 循国际贸易规则和多边贸易体 制基础上,通过平等对话互利 合作,才能推动贸易各方共赢 多赢,实现共同发展。兰
(作者系上海海关学院海 关与公共经济学院副教授)
见习编辑:丰廷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