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监察组副组长)
案例中,张科长的问题在于,违反了党政机关干部不得从事营利活动、不得经商办企业的相关规定,已经涉嫌违纪,受到诫勉谈话是不意外的。网店虽然与实体公司不同,但都是以营利为目的,也在禁止之列。
为什么党政机关干部不能经商办企业呢?因为具有公职身份的党员干部经商、办企业,不仅会占用大量时间和精力,难以做好本职工作;而且边做“官”边经商,有可能出现公私不分、以权谋私,破坏市场配置原则,与民争利,危害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的情形;更为严重的是,容易产生变相的权力寻租,更有甚者借经商之便把贪
污、受贿等黑钱“洗白”,滋生腐败,危害党风党纪和干部队伍的建设,任其发展下去,必将影响党和政府形象,严重破坏党群干群关系,腐蚀党的肌体。
防止商品交换原则与特权思想侵入党和国家的政治生活,侵入党员领导干部的职务行为之中,严禁党政机关干部经商办企业,是预防腐败、保持党的纯洁性的一项重要政策。随着反腐败力度的不断加大,党政机关干部违规经商办企业问题得到了一定程度的遏止,但少数干部既想当官,又想发财。现实中,仍有个别干部一边在公家上班,拿着工资;一边自己经商办企业,当起老板,在利益诱惑面前丧失原则,顶风违纪。一些党员领导干部甚至由亲属出面经商办企业,利用手中职权,提供种种便利条件,谋取私利。
一直以来,禁止党政机关干部违规从事营利活动是条红线。2018年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对此作出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20多部法律法规也有明确规定。今年3月中办印发的《中国共产党组织处理规定(试行)》明确指出,领导干部本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规经商办企业,问题严重的,应当受到组织处理。
开网店、做微商,看似小事小节,实则潜藏腐败风险。2015年3月5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上海代表团审议时指出:“我一直说,鱼和熊掌不可兼得,当官就不要发财,发财就不要当官,这是两股道上跑的车。”身份即是责任。具有公职身份的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一定要认清自己的职责使命,绝不能为了一己私利,既想当官,又想发财。党员干部要自觉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理念,自觉对违规从事营利活动说“不”,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不负组织和人民的重托。
责任编辑/李宇清 吴 昊
2021.08 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