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管齐下做好市委规范性文件审核工作
文/ 四川省泸州市委办公室
做好市委规范性文件审核工作,必须强化党办主导“全面审”、强化部门
联动“协同审”、强化外力支持“辅助审”,切实提升市委规范性文件制
定质量。
做好市委规范性文件审核是市委办公室的一项经常性工作,必须强化政治机关意识,健全审核工作机制,严格履行审核把关职责,切实提升市委规范性文件制定质量。
强化党办主导“全面审”
在文件审核过程中,需要从政治政策、法律法规、文风文字等方面进行全方位把关,确保每一份文件都立得住、行得通、管得了。
严审政治政策表述。 政治性是市委文件的根本属性。审核文件时,着重从政治上审核,看重要表述是否同党中央精神、党中央的最新提法保持一致。
“各区县党委要加强对应急管理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集中统一领导” 一般适用于党中央,用在地方不合适,因此修改为“各区县党委要加强对应急管理工作的领导”。
在审核政策措施时,紧跟中央大政方针、省委决策部署,认真对照上级文件,及时纠偏校正、查漏补缺,防止出现同上级政策规定不一致的情形。
比如,某代拟稿提到“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将所需资金列入本级财政预算足额保障并与财政收入保持同步增长”,违反了《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中
“调整完善相关重点支出的预算编制程序,不再与财政收支增幅或生产总值层层挂钩”的规定,因此将该表述删除。
严审法律法规表述。加强合法性审核,注重审核文件提出的具体措施是否符合宪法法律,对存疑问题,仔细查阅相关法律条款逐一“排雷”。
比如, 某代拟稿提到“设立酒业应急转贷资本金,合作银行按 5 至 10倍的 比例放大 ”,经查,这一做法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商业银行依法开展业务,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的干涉”的规定,公文中不能对银行等金融机构发放贷
款提出指令性要求,因此修改为“设立酒业应急转贷资本金,鼓励引导合作银行放大一定倍数发放贷款”。
加强合规性审核,注重审核文件提出的具体措施是否同有关党内法规、行政法规等保持一致,对不符合规定的予以调整,确保文件有规可循。
比如,某代拟稿提到“创建 一 批国家级和省级×× 示范区”,经查,该创建示范活动未纳入最新公布的创建示范活动项目目录,也未按程序报批,违反了《创建示范活动管理办法(试行)》中创建示范活动实行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两级审批制度、实行目录管理、不得在目录范围以外开展创建示范活动的规定,因此将该表述删除。
严审文风文字问题。 严格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精简文件的要求,对涉及形势背景、重要意义、主要原则等内容一般不阐述,确需阐述的简明扼要 ,力求短实新 。审核文件时,对标上位文件进行画线比对,查验相关表述准确性、重复率。坚持在文字校核上下狠
功夫,努力做到语言表述准确规范,引用数据可靠无误,逻辑层次清晰分明,确保每句话都经得起推敲、经得住检验。
比如,某代拟稿提到 “积极顺应三胎生育政策带 来的变化”,与《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中“实施三孩生育 政策”表述不一致,“三胎”与“三孩” 一字之差,内 涵却有很大不同,因此对 该表述作了修正。
强化部门联动“协同审”
市委规范性文件往往涉及多个领域,仅靠党办“单兵作战”无法满足工作需要。在文件审核过程中,协调职能部门“集体作战”,构筑起文件审核把关整体防线。
压实首审责任。着力强化部门主体责任,对拟提交审核的市委文件代拟稿,督促起草部门将重大合法合规性风险化解于前,对代拟稿的篇幅、体例、提法、内容、政策、数据等经过本部门法规工作机构和办公室审核后,提交本部门集体审议和主要负责同志审签,切实解决内部审核流于形式、 “拟而不审”的问题。
比如,有关部门在向市委提交《泸州市提升民营经济发展环境实施方案》 《关于进一步促进民营市场主体发展的若干措施》发文计划时,市委办充分做好事先沟通对接,在文件拟制环节指导他们对标审核标准和规范做好文件起草工作,要求对文件涉及的每一条政策措施、每 一项数据指标都充分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并按照精简文件要求控制篇幅,提高代拟稿质量。
压实联审责任。 市委规范性文件政策性 、专业性很强,涉及多部门职权职责的,督促相关职能部门认真审核、严谨回复,避免在执行过程中出现落实难的问题。特别是对于重大疑难问题或存在较大争议的,按照程序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就分歧事项进行会商并达成一致 ,避免政策措施 “ 打架”“撞车”。
比如, 审核《关于进一步促进泸州白酒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时,组织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酒业发展促进局等职能部门,对文件涉及的产业基金、财政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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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等联合审核,确保文件的合理性、可操作性。
压实会审责任。 为保证市委文件合法合规,建立会审机制,发挥纪委监委机关、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机构、司法行政部门、审计部门的作用,由纪委监委机关重点审核涉及党风廉政建设、纪检监察工作的事项,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机构重点审核是否与宪法和法律、地方性法规相抵触,司法行政部门重点审核是否与行政法规、规章及行政规范性文件相抵触,审计部门重点审核是否与财政收支和财务收支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及行政规范性文件相抵触,确保守住“底线”,不越“红线”。市委规范性文件拟提请市委常委会会议审议的,相关会审部门出具合法合规性审核意见,在综合各方审核意见并进行前置审核后提交会议审议,有效防止文件“带病上会”。
强化外力支持“辅助审”
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文件审核工作有时需要借助更多资源来应对“难啃的骨头”。在文件审核过程中,充分发挥外部力量的作用,能有效提升文件制定的科学性和可行性。
借智专家学者。 对专业性 、政策性 、创新性强的市委规范性文件,通过召开座谈会或“一对一”征求意见等形式,组织专家对政策措施的科学性、可行性进行研究论证。
比如,审核市委《关于制定泸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时,针对泸州“十四五”期间谋划的重大政策、重大项目、重大改革、重大平台事项,点对点征求相关专家学者、市委市政府法律顾问团成员意见建议,并充分吸收采纳、整合转化 ;对未直接采纳的,转交有关职能部门,在编制“十四五”相关专项规划时视情考虑。
借力上级机关。对于专业领域内的政策举措,尤其是尚无上位文件依据的复杂疑难问题,协调市职能部门做好与省对口部门的沟通汇报,争取上级支持,寻求专业指导,确保文件的创新举措通得过、行得通。
比如,审核《关于加强法治乡镇(街道)建设的实施意见》时,发现“推行一支队伍管
执法”等改革创新事项当时无上位文件的政策支撑,且省内其他市州未出台相关文件,在会同市有关职能部门逐一争取省对口职能部门支持,得到肯定性答复后,于文件中保留该措施。对个别暂未与上级部门达成一致意见的政策举措,鼓励部门报请市委、市政府审定后自行发文,探索小范围先行先试,之后再视情作调整完善。
借鉴先进做法。坚持向先进地区学习,分门类、分层级、分区域动态收集先进地区的创新政策措施和审核经验做法,立足实际,适时组织相关部门开展专题研究,提升政策制定科学性和审核把关精准度。
比如,审核《泸州市城市品牌建设与传播工作方案》时,组织起草部门认真学习有关城市先进经验,反复研究其出台的相关文件,在泸州城市品牌的统筹策划、建设管理、塑造提升、营销传播等方面充分参考借鉴,尽力为讲好泸州故事、传播泸州声音、展示泸州形象提供高质量的政策支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