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报”与“报告”
文/ 潘 波
“ 报 ” “ 告 ” “ 报告 ”“ 汇报 ”在古代汉语里都有报告、告知、禀报之意,如《史记 · 蒙恬列传》: “使者还报 ” ;再如 ,《 汉书 · 王莽传》:“虽文王却虞芮何以加?宜报告天下”。
现在,在法律法规和机关日常工作中,“汇报”与“报告”的含义高度相似,在用法上有密切联系。
一是都可以作为动词和名词。作动词时,指介绍情况、反映问题、提出意见建议等一系列过程。如《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第三条规定 ,该条例所称报告是指“下级党组织向上级党组织,党员、领导干部向党组织呈报重要事情和重要情况”,这就是一个动态过程。作名词时,如以 “ 调研报告 ”“情况汇报”等为标题的书面材料,以及经常出现的“作汇报”“作
《政府工作报告》”等表述。
二是都可通过书面或者口头形式进行。如《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四十条规定:“在上级检查、视察工作或者向上级汇报、报告工作时纵容、唆使、暗示、强迫下级说假话、报假情的,从重或者加重处分”,这里指的汇报或报告时“说假话”“报假情 ” ,既可能 以 口头形式进行,也可能以书面形式存在。再如,《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十九条规定:“情况紧急,需要当场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的,行政执法人员应当在二十四小时内向行政机关负责人报告 ,并补办批准手续”,执法实践中比较常见的就是口头报告,“补办批准手续”则包括呈报书面报告、批准等程序。
两者在用法上各有特点,存在一定区别。
“汇报”的主要特点:一是从词义渊源上看,“汇报”更侧重在汇集整理各类情况的基础上报告 。 “ 汇 ”原指水流集中到一起,如《尚书·禹贡》:“东汇泽为彭蠡”;后来引申为集合、聚集,如《新唐书 · 儒学传序》:“乾元殿博汇群书至六万卷,经籍大备,又称开元焉。”现在常用的有 “ 汇总 ”“ 汇集 ”“ 汇合”“汇编”“汇报”等。二是“汇报”主要基于管理或者监督关系。三是“汇报”往往有特定对象,即上级单位或者主管单位及其领导。四是“汇报”侧重以口头形式进行,或者口头汇报同时附书面材料。
“报告”是党政机关公文种类之一,与“汇报”相较而言,在用法上更加广泛且正式。主要特点:一是“报告”可以基于管理或者监督关系,对象是上级单位或者主管单位
咬文嚼字
及其领导 ,这个意义上 “ 汇报”与“报告”区别不大。
二是“报告”也可能仅是客观情况反映,没有特定的报告对象。如机器设备检测报告等,都只是客观情况的反映,带有专业技术证明的性质。
三是“报告”侧重以书面形式进行,更加正式和严谨,
作为公文形式的报告、带有专业技术证明性质的报告,往往还会作为重要档案留存 。如《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实施条例》第一百九十条:“经调查认为被调查人构成职务违法或者职务犯罪的,应当区分不同情况提出相应处理意见,经审批将调查报告、职务违法或
者职务犯罪事实材料、涉案财物报告、涉案人员处理意见等材料,连同全部证据和文书手续移送审理”。这里的“调查报告”“涉案财物报告”都是需要存档备查的书面材料。 编辑:李宇清
见习编辑:陈燕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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