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刻不忘维护稳定这个“第一责任”
“发展是硬道理,是第一要务;稳定是硬任务,是第一责任。”任何一项工作,措施能不能落实,能不能取得成效,关键在于责任有没有落实。什么是“责任”?
“责任”就是分内应做的事。“稳定是第一责任”,就意味着在所有的责任里面,维护稳定是排在第一位的,也就意味着各级党委、政府和党政领导干部必须把维护稳定作为第一位的分内之事,做到为官一任,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通过这几年的努力,我省已经初步建立起了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稳定、信访、安全生产等责任制为重点的平安建设责任体系,形成了上下贯通、内外衔接、协调运行的工作格局。各级党政领导对平安建设、维稳工作的重视程度不断提高,一手抓经济、一手抓平安的局面进一步形成。但是,当前平安建设、维稳工作中暴露出的一些问题,也反映了少数领导干部对责任的认识还不够到位,甚至出现一些偏差,一些地方稳定工作责任不落实的问题依然
存在。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决不能把“第一责任”仅仅停留在口头上、文件上、会议上,更不能到了年终考核的时候才想起来,而是要把更多精力放在平时的工作上。
落实“第一责任”,必须进一步明确各地各部门在维护稳定中的工作职责。各级党政“一把手”作为维护稳定的第一责任人,必须敢于担当、身体力行, 抓大事、谋全局,善协调、聚合力,充分发挥抓稳定工作的表率作用。主管领 导作为直接责任人,既要善于谋思路、出点子,当好“一把手”抓稳定工作的 参谋助手,又要身先士卒、敢抓敢管,当好维护稳定的指挥员、战斗员。各有 关部门特别是省平安办各成员单位要牢固树立大局意识,既要按照职责分工, 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扎实抓好本部门、本系统的平安创建,又要强化协作, 上下联动、条块结合,共同推进平安建设各项措施的落实;既要按照省委的工 作大局和部门的工作重点,认真抓好平安考核评审条件的修订完善,又要坚持 原则、严格把关,公平、公正地开展平安考核。只有各级党委、政府和各部门 守土有责、守土有方、守土有效,才有我们浙江的平安和谐。
落实“第一责任”,必须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有了责任制,但不落实, 怎么办?解决这个问题,必须严格进行责任追究。对因工作不力、失职渎职而引发影响稳定重大事件的,就要按规定严肃追究当事人及相关领导的责任。在这个问题上,省委的态度是鲜明的。只有维稳工作责任制真落实、真兑现,言必信、行必果,才能把我们的工作干得更好,才能确保全省社会大局的持续稳定。
明晰产权 创业创新 努力构建浙江特色林兴民富新格局
(2009年)
浙江是“七山一水两分田”的省份。全省土地总面积10.18万平方公里,山地、丘陵占70%。林业用地面积10,020万亩,占全省土地总面积的64%。目前, 全省森林覆盖率60.5%,名列全国前茅。近年来,浙江省在基本完成集体林权主体改革任务的基础上,围绕放活经营权、落实处置权、保障收益权的要求,积 极调整林业生产关系,切实转变林业发展方式,加大配套改革力度,加快现代 林业建设,有效调动广大农民和社会各界发展林业的积极性,出现了资源增长、林业增效、农民增收、生态良好、林区和谐的良好态势。2008年全省共到位林 业建设资金350多亿元,农民自筹资金60多亿元;全省新增林业就业人数265万; 林业总产值达到1457亿元,农民人均纯收入9258元,其中山区农民50%以上的收入来自于林业;全省森林面积、活立木蓄积量、森林覆盖率实现了“三增长”, 森林生态效益达到2300亿元,生态公益林年蓄积量净增在1000万立方米以上。
一、明晰产权,为农民增收致富提供创业平台
通过实施以明晰产权为核心的集体林权主体改革,浙江省完成核发林权证425.9万本、面积8654.5万亩,签订责任山承包合同143.9万份,实现了山定界、林定权、人定心,确立了农民的经营主体地位,为农民增收致富搭建了平台, 极大地激发了他们的创业激情。一是拓宽了农民就业渠道。全省从事林业人员1680万人,特别是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一些农民返乡从事林业。据开化县调 查,今年已有400多位农民工返乡兴林创业,并带动1万多名农民就业。二是形 成了一批创业主体。在政府的有效引导下,通过山林代管、收益分成等形式, 形成了一批以从事山林托管经营为主的新型经营主体(俗称“林保姆”),有 效解决了“有山无人经营、有人无山经营”的问题,目前全省“林保姆”式专 业户已达3.58万家,经营面积达396万亩。三是激发了农民创业热情。落实产权后的农民“把山当田耕,把树当菜种”,自己经营山林、投资林业的积极性空 前高涨,同时也涌现了一大批兴林富民的创业典型。如安吉县2008年林业总产 值达115亿元,全县农民人均纯收入10,343元,其中林业为全县农民平均增收 达6500元,占农民人均收入的63%。四是吸引了大量社会投资。林业产业良好的发展前景也吸引社会主体参与林业开发,据统计,全省共有8600多家非公有制 单位投资林业,累计投资150多亿元,有力地促进了林业生产的基地化、规模化、
集约化、现代化,极大地增强了林业发展的生机和活力。
二、创新金融,为林业产业发展提供新的源泉
为了满足林业经济快速发展、农民创业致富愿望迫切的需要,我们积极推 进金融体制创新,着力破解制约林业产业发展的融资难题。一是拓宽金融服务 渠道。开展了小额信用贷款、联保贷款、中小企业贷款、龙头企业贷款等多种 适合林业产业发展需求的贷款方式,2008年发放各类林业贷款总额超过260亿 元。二是积极推进林权抵押贷款。制定了森林资源资产抵押贷款的相关管理制 度,引导农村信用联社、农发银行、农业银行等多家金融机构开展林权抵押贷 款业务,全省累计发放林权证抵押贷款8.26亿元,贷款农户(含企业等)19, 526户。三是实施政策性林木综合保险工作。省政府将林木保险纳入政策性保险范围,全省所有用材林、经济林和竹林种植户都可投保,目前全省投保生态公 益林2955万亩,投保用材林、经济林、竹林3256.7万亩,有效地增强了林业风 险防范能力。四是加大对林业金融政策的支持力度。落实林权抵押贷款财政贴息政策,对通过林权抵押实施林业发展项目给予贴息,省财政贴息3%;对政策 性林木保险,规定省、县两级财政补贴保费45%。林业金融创新使“活树变活钱、叶子变票子”,实现了资源向资产的转变,弥补了农民创业资金的不足,拓展 了林业产业的发展空间,达到了“用少量的钱支付最需要钱的人,帮最需要钱 的人办最需要办的事”的目的。丽水全市共发放林权抵押贷款4.28亿元,涉及 农户10,135户,其中投资林业一产(种植业)为16,316万元、4435户,投资 林业二产(加工)为11,776万元、1802户,投资林业三产(流通)为5054万元、1013户,其他的有9636万元、2885户。云和县去年共有1617户贷款5054万元, 其中已有1161户(贷款824万元)产生效益2807万元。
三、规范流转,为保护和利用森林资源提供持久动力
为了进一步优化森林资源配置,盘活森林资源资产,浙江省积极推进林权 流转交易市场建设,着力规范流转行为,确保林业生产要素的合理流动,维护 农民的合法权益。一是加强流转管理。省委、省政府在多个政策性文件中对林 权流转管理作出了具体规定,并出台了浙江省森林、林木和林地流转管理办法, 60多个林区县(市、区)都建立了林权管理中心。二是强化流转服务。49个县
(市、区)建立了统一、规范、公开的森林资源交易平台,实现信息发布、市场交易、林权登记、森林资源流转、林权抵押贷款、中介服务、法律政策咨询等一站式服务,同时建立健全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机构。三是创新流转形式。开
展了租赁、赎买、股份合作等多种山林流转形式的探索。古田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以每年每亩35元的价格租赁集体山林21,720亩,浙江会稽山保护区采取政府赎买转为国有的方式,以每亩13,500~30,000元共赎买山林16,040亩。通过规范流转行为,初步达到了生态受保护、农民得实惠的效果。一方面,规范流转切实保障了农民的合法权益,让农民深切地体会到,不砍树自己的山林同样有收益而且可以多受益,从而增强了农民保护森林的自觉性。据统计,自2007 年以来,在全省林业部门登记备案的林木、林地流转面积就达213.3万亩,流转交易金额40.46亿元,比评估标的增值30.1%,增值12.18亿元。江山市张村乡龙头店村小南坑村民小组通过林业交易平台,将644亩集体山林以156万元流转出去,户均可得资金近8.84万元。另一方面,也大大促进了林业的规模经营、集约经营,促进了林业产业的蓬勃发展。林业产业已成为浙江省农业农村经济的支柱产业,全省林业总产值达1457亿元,涌现出了一批林业经济强市、强县, 36个县(市)林业产值超过10亿元,15个县(市)超过20亿元,6个县(市)超过50亿元,其中安吉达到115亿元,嘉善县达到90亿元。
四、完善政策,为强林惠农提供制度保障
各级政府高度重视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按照“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 不断完善强林惠农的各项政策措施,切实加大林业投入,建立支持林业发展的 公共财政制度。一是减轻农民负担。全面实施全额返还林业“两金”(育林基 金和更新改造资金)改革,总额达2.5亿元,其中:省级财政每年转移支付总额1.6亿元,惠及全省84个市县的3262万农村人口,实现了山区农民务林“零税赋”。江山市塘源口乡福石岭村,全村有山林面积5357亩,仅免征林业“两金”一项 就使全村人均增收300多元。二是建立完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制度。实施了3000万亩重点生态公益林建设,逐年提高补偿标准,补偿标准从2004年的每亩 补偿8元提高到2009年的17元,惠及全省87个县(市、区)、1304个乡(镇)、14,416个行政村的1600多万人。三是建立林业投入补贴制度,对林业主导产业、重点生态项目、林区基础设施给予补贴。整合实施了竹产业和珍稀干果(油茶) 生产发展项目,加大重点防护林建设项目财政补助,实施雨雪冰冻灾害灾后恢 复重建和国有林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累计安排省级以上财政资金10亿元。强 林惠农的各项政策为农民的持续增收提供了有力保障,仅竹产业一项就增加3万个就业岗位,实现产值250亿元。
总的看,近年来浙江省围绕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发展现代林业做了一
些工作,也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任务仍十分艰巨。下一步,将加大林权改革力度,努力构建浙江特色林兴民富新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