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题破局 真抓实干 加快推进海洋经济发展
在浙江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工作领导小组(扩大)会议上的讲话
(2013年3月19日)
在全国“两会”胜利闭幕之际,我们在这里举行浙江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 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全 国“两会”精神,回顾总结前阶段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建设工作,听取深化海 洋经济发展研究课题成果汇报,研究部署下阶段主要工作,开题破局,真抓实 干,强化规划衔接、产城互动、统筹协调、建设投入,加快推进海洋经济发展, 为干好“一三五”、实现“四翻番”提供有力支撑。
加快海洋经济发展事关我省未来发展大局。2012年9月下旬,我带领省级相关厅局和沿海各市负责人,从嘉兴乍浦登船,至苍南霞关上岸,围绕示范区建 设如何开题破局,开展了“走千里海岸线、谋海洋经济发展”调研活动,部署 开展8个方面深化研究课题。从刚才各部门汇报情况看,各课题组下了很大力气, 课题研究有情况、有分析、有思路、有举措,体现了真抓实干的要求。“沿海 产业发展课题”提出打造“三个一批”,即一批千亿级产业集聚平台、一批千 亿级产业基地、一批百亿级企业;“沿海港口建设课题”提出构建以宁波—舟 山港(含嘉兴港)为主、温州港和台州港为辅的“一主两辅”沿海港口发展格 局;“沿海城市群建设课题”提出坚持产城联动、港城联动、海城联动,提高 沿海城市规划建设水平;“海岸线和滩涂资源科学利用课题”提出提高海洋资 源利用水平,进一步完善海洋资源科学管理机制;“水资源保障课题”提出实 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加快推进水资源保障“双十”工程;“海洋旅游课 题”提出打造普陀“金三角”等八大特色滨海旅游区,推进重点海洋旅游项目; “海洋科技课题”提出培育海洋科技企业,建设海洋科技创新载体;“三门湾 区域统筹课题”提出把三门湾区域建成为长三角地区生态环境良好、发展水平 较高、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美丽海湾。这些课题研究成果,从各个方面、不同 角度分析了问题、明确了思路、提出了建议,为加快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建设 提供了重要决策参考。自2011年2月25日国务院批复
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规划以来,全省上下做了大量工作,海洋经济发展取得显著成效。一是完善了涉海规划方案。编制实施海洋新兴产业发展、重要海岛开发利用与保护、无居民海岛保护与利用等专项规划和实施方案,特别重要
的是编制上报浙江舟山群岛新区发展规划并获国务院批复。二是加大了涉海项 目投入。实施海洋经济发展重大建设项目,成功举办两届中国海洋经济投资洽 谈会,2012年完成海洋经济投资1800亿元以上。三是强化了涉海政策支持。省委、省政府及时出台加快发展海洋经济的若干意见,并与国土资源部、交通运 输部、国家海洋局、海关总署等10余个国家部委及近30家金融机构总部签署合 作协议或备忘录。四是开展了涉海改革试点。设立象山、洞头、玉环、大陈等 省级层面海洋经济发展试点,探索海洋海岛综合保护开发模式。五是加强了涉 海组织协调。召开省委海洋经济工作会议,成立浙江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工作 领导小组和浙江舟山群岛新区工作领导小组。这些工作有力地推动了全省海洋 经济发展,2012年全省实现海洋生产总值近5000亿元,占全省地区生产总值的14%;宁波—舟山港货物吞吐量达到7.4亿吨,集装箱吞吐量达到1617.5万标箱; 船舶工业产值达到900亿元;海洋旅游收入达到2600亿元。海洋经济总量规模扩大和产业层次提升,对促进全省经济转型升级和持续健康较快发展发挥了重要 作用。
党中央、国务院对发展海洋经济高度重视,并对我省寄予厚望。
21世纪是海洋世纪,中央准确把握时代特征和世界潮流,做出建设海洋强国的战略决策。今年1月上旬,习近平、李克强等中央领导同志又对全国海洋工作作出了重要批示。这充分表明海洋在国家战略全局中的地位日益重要。我省是全国海洋经济发展试点省之一,国家在我省部署了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和浙江舟山群岛新区两大国家战略举措。实施海洋强国战略,是我们肩负的光荣使命,也是我省拓宽发展空间、增强发展动力、培育经济发展新增长极的迫切需要,是再创改革发展新优势、加快实现现代化的战略支点。我们要按照国家批复的规划要求,创造性地走出兴海富省、兴海强省的发展路子,为全国发展海洋经济作出表率和示范。
下面,我就如何破好局、起好步再强调几点意见。
一、坚持实干兴海,加快开题破局
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建设如何破局,关系到我省能不能在海洋经济科学发展上走在前列、做出示范。面对海洋经济发展的新形势、新任务,我们必须在完善重大战略举措、加快海洋经济发展上出实招、促突破。
一是以港航物流服务体系为龙头,在建设港航强省上加快破局。建立大宗商品交易平台、海陆联动集疏运网络、金融和信息支撑系统“三位一体”的港
航物流服务体系,是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建设的最大优势。区别于我国大部分 海岸为泥土堆积成三角洲的特征,我省海岸是岩岸,非常有利于建设港口。经 过多年努力,宁波—舟山港货物吞吐量已跃居世界海港首位,宁波—舟山港“统一品牌、统一规划”有了新起色,但“统一管理、统一建设”仍未取得实质性 进展。要加快整合全省港口资源,推进宁波—舟山港与嘉兴港一体化发展,改 革港口管理体制和经营机制,完善集疏运体系,打造以宁波—舟山港(含嘉兴 港)为核心的国际强港。加快发展海铁联运、海河联运、江海联运等多式联运 体系,构筑港航联盟。加快建设宁波大宗商品交易所和舟山大宗商品交易中心, 加强分工协作,逐步打造中国(浙江)大宗商品交易中心,提升国家战略物资 安全保障能力。
二是以海洋新兴产业为关键,在完善现代海洋产业体系上加快破局。培育海洋新兴产业,是增强海洋经济竞争力的关键所在。要启动实施海洋经济“822” 行动计划,重点发展海洋装备、港航物流、临港制造、滨海旅游、海水利用、 海洋生物、清洁能源、现代渔业等8大现代海洋产业,着力培育20个左右海洋特色产业基地,每年实施200个左右涉海重大项目。深化实施海洋新兴产业发展规划及专项方案,编制申报国家海洋高技术产业基地发展试点方案,引导国内外 资金、技术、人才向海洋新兴产业集中配置。通过海洋新兴产业发展,带动全 省沿海产业转型升级,打造一批“千亿级沿海产业集聚平台”、一批“五百亿 级海洋特色产业基地”、一批“百亿级涉海企业”和一批“专精新特”的创新 型中小企业,形成产业层次高端、产业布局合理、产业特色鲜明的沿海产业发 展带。
三是以海洋科技创新为动力,在实施科技兴海战略上加快破局。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海洋科技,是海洋经济科学发展的根本动力。我省在海洋科技创新 上已经有一定基础,但仍存在海洋高端科技人才缺乏、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不强 等问题。为此,要大力培育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较强国际竞争力的海洋科 技企业,组建海洋新兴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积极布局海洋科技创新重大载 体,加快建设浙江大学海洋学院,推动浙江海洋学院升格为海洋大学,打造中 国(舟山)海洋科学城及浙江(杭州)海洋科学院、宁波海洋开发研究院、温 州海洋开发研究院等创新发展平台。培养引进高层次海洋人才,打造海洋创新 人才集聚高地。组织实施重点领域海洋科技专项和成果转化工程,建设网上技 术市场海洋技术分市场等成果产业化平台,打造我国重要的海洋科技创新基地。
四是以重大涉海项目为载体,在扩大海洋经济有效投资上加快破局。扩大有效投资,推进重大项目,是加快海洋经济发展的最直接手段,也是我省未来 经济持续健康较快发展的重要增长点。抓项目,就是抓发展。要根据形势变化, 继续谋划一批重大涉海项目,完善海洋经济发展重大建设项目规划。招商引进 一批重大涉海项目,办好中国海洋经济投资洽谈会,打造全国乃至世界知名的 海洋类展会品牌。滚动实施一批重大涉海项目,开展项目推进专题活动,加强 项目建设要素保障。今年力争完成海洋经济投资2000亿元以上,今后五年完成 1万亿元以上。
五是以沿海城市群为支撑,在现代化滨海城市建设上加快破局。现代滨海城市是高端要素集中、高端产业集聚、高端服务集成的区域发展中心。要坚持 以城市群和都市区为主体形态,完善城际快速交通网络,优化沿海城市空间布 局。积极推进沿海港口、城市和产业联动发展,以港兴市,港城联动,产城融 合,将沿海产业新区建成为现代化滨海城市新区。加强滨海城市规划建设管理, 突出自然人文特征,提高规划设计水平,推进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加强基础设 施和绿道网建设,抓好“智慧城市”建设示范试点,塑造具有浙江特色的滨海 城市风貌。
六是以海洋资源环境为保障,在建设海洋生态文明上加快破局。建设海洋生态文明,是推进海洋经济可持续发展、建设美丽浙江的长远大计。要切实把海洋生态文明建设融入海洋开发全过程,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加强海岸线、沿海滩涂等海洋资源综合管理,探索资源分类管理、高效利用模式, 提高海洋资源利用效率。加强沿海和海岛地区水资源保障,实施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构筑配置优化、水质良好、水量保障、多源共济的水资源保障工程体系。保护和建设一批海洋保护区、滨海湿地、海洋公园等,统筹推进象山港、三门湾、乐清湾等港湾综合保护与整治,实行陆海污染联合防治。探索海岸带综合管理体制机制,对海岸带资源及其开发利用活动进行统筹规划、统一管理、综合利用、合理保护。
二、坚持统筹谋海,协调推进
“两区”建设。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和浙江舟山群岛新区,是我省的两大国家战略举措。这两大国家战略举措相互之间既有联系,又有区别。两者都以发展海洋经济为重点,任务举措紧密相关,这是共同之处。但两者规划的覆盖面和目标任务又各有侧重。因此,要正确处理好两者的关系,统筹谋海,协调
推进“两区”建设。
建设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涉及到我省7个市47个县(市、区),覆盖范围很大。要突出“一个中心、四个示范区”的战略定位,统筹推进沿海产业带、交通带、城市带三带融合发展,加快增强对区域经济的辐射带动力。要按照“一核两翼三圈九区多岛”的总体布局,以海港、海湾、海岛为重点,大力推进海洋区域开发开放。特别要强化宁波—舟山港海域、海岛及其依托城市的核心区建设,整合资源、优化布局、联动发展,增强我省海洋经济发展“一核”的综合实力。宁波与舟山要联合起来,合则两利,分则两弊。统筹规划建设三门湾等海湾区域,建立以海湾为单元、跨行政区域的保护开发合作机制,建设一批美丽海湾。加快开展象山、洞头、玉环、大陈等省级海洋经济发展试点,对重要海岛及周边海域资源开发保护实施一岛一策,探索海岛综合保护开发模式, 在海洋经济科学发展上闯新路、做示范。
建设浙江舟山群岛新区是我省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的三大核心任务之一, 是建设海洋强省的重中之重。今年1月17日,国务院批复实施《浙江舟山群岛新区发展规划》,为浙江舟山群岛新区开发开放先行先试指明了方向。省委、省 政府于上月专门召开了新区规划情况通报会,对外作了宣传介绍。3月1日,又 召开了浙江舟山群岛新区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部署推进新区建设工作任 务。我们要围绕国务院明确的“三大定位、四大重点、五大目标”的要求,全 面落实新区发展规划,加快组织实施新区建设三年行动计划。按照“一体一圈 五岛群”的总体开发格局,推进港口、城市和产业联动发展,统筹建设世界一 流的大宗商品国际枢纽港,着力打造集约、智能、绿色、低碳的群岛型花园城 市,加快形成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现代海洋产业基地。加快舟山港综合保税区等 重点区域开发开放,全方位提高对外开放水平和层次,逐步探索建立自由贸易 园区和自由港区。抓紧落实一批重大基础设施、重大公共服务、重大海洋产业 投资项目,大力吸引国内外资金、技术、人才向新区集聚。加快制定出台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舟山群岛新区建设的若干意见》,加大政策支持和人才支撑 力度,创新体制机制,举全省之力推进新区又好又快发展。
三、坚持有序用海,扎实干好
“一三五”。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建设是一项长期战略任务,必须着眼长远、立足当前,与全省工作部署相衔接,扎实干好“一三五”,加快实现新突破,不断迈上新台阶。
海洋工作的“一”,就是对照海洋经济发展试点工作方案确定的第一期(2011
—2013)目标,全力以赴做好今年工作。刚才,省海经办对今年工作做了安排, 我都同意,请认真抓好实施。到今年年底,海洋生产总值争取达到5400亿元; 沿海港口货物吞吐量达到10亿吨,海洋新兴产业增加值占海洋生产总值的比重 达到28%;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2.3%,科技贡献率达到65%以上;海洋生态环境继续改善,清洁海域面积达到12%。
海洋工作的“三”,就是按照试点工作方案确定的第二期(2014—2015) 目标任务,不折不扣抓好“十二五”时期后三年工作。到2015年,海洋生产总值达到7000亿元左右;沿海港口货物吞吐量达到11.5亿吨,海洋新兴产业增加值占海洋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30%以上,海洋产业结构不断优化;海洋科技创新能力持续提高,海洋生态环境持续改善。
海洋工作的“五”,就是全面落实本届省委、省政府海洋工作部署,加快建设海洋强省。到2017年,海洋生产总值接近9000亿元,占全省GDP的比重达到18%;沿海港口货物吞吐量达到13亿吨,海洋新兴产业增加值占海洋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32%以上;海洋科教文化支撑明显增强,海洋生态环境明显改善,为全面实现国务院批复确定的目标任务打下坚实基础。
四、坚持改革活海,积极创新体制机制
浙江过去30多年的快速发展靠改革,浙江未来经济转型升级还是要靠改革, 建设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和浙江舟山群岛新区更要靠改革。我们要积极用好国 家赋予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和浙江舟山群岛新区先行先试的特殊政策,全面落 实我省与国家部委签署的合作协议和备忘录,在深化改革、对外开放、海洋海 岛保护开发、海洋综合管理等方面大胆探索、勇于创新。
在推进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和浙江舟山群岛新区建设的过程中,必然会遇 到许多矛盾和问题,其中会有一些理论问题,但更多的是具体的政策和体制问 题。这需要我们借助“先行先试”这个契机,主动研究,力求在政策上有创新, 勇于在体制上有突破。破局就是要通过改革创新,在重要领域、关键环节探索 走出一条新路子来。我们要根据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规划和浙江舟山群岛新区 发展规划,细化出重要领域、关键环节的具体改革方案,制定出具体行动计划。这次8个课题在创新体制机制上进行了调研,下一步要深化运用课题成果,有些要转化为政策意见,有些可形成改革方案,有些要落实到工作举措中。在研究 省级层面改革举措的同时,要积极支持鼓励沿海市县实施海洋海岛开发开放的
改革创新。比如,杭甬海洋科技创新、甬舟港航配套服务、温台民营海洋产业 发展、温州瓯江口与洞头“区县一体化”改革等特色试点工作,都要主动有为、大胆探索、积极推进。
五、坚持合力管海,切实加强组织协调
加快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全省各地各部门要发扬 “逢山开路、遇河架桥”的精神,努力把握新机遇、迎接新挑战、开创新局面。浙江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工作领导小组每年召开一次会议,协调解决海洋经济 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切实加强海洋综合管理,推进海上统一执法,强化涉海部 门协调配合,加强跨区域规划和项目建设的衔接,创新陆海联动、区域统筹发 展体制机制。进一步加大海洋经济发展政策支持力度,2013—2017年继续安排 省海洋经济发展专项资金,支持涉海重大基础设施、重大公共服务、重大海洋 产业等项目建设。积极完善海洋工作协调推进机制,健全沿海市县海洋经济工 作协调机构和办事机构,增强海洋经济工作力量。
当前,周边区域发展态势强劲,我们要有不服输的竞争意识,充分认识我省的特点和优势,扬长避短,大干快上,取得区域竞争的主动权。特别是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建设的蓝图已经绘就,全省上下要切实干起来,努力把规划变成行动,把思路变成项目,把蓝图变为现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