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干部要做落实主体责任的表率
在市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工作推进会上的讲话
(2015年7月7日,根据录音整理)
刚才,我们认真收听收看了省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工作推进会议, 省委书记李鸿忠同志作了重要讲话。鸿忠书记的讲话,站位很高、内容很实,贯彻了中央和省委对反腐倡廉工作的新要求,特别是对党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工作的新要求,既体现了高瞻远瞩的战略眼光,又充满着辩证法的思想方法; 既对党和国家在新形势下的反腐败工作进行了战略性的思考,又从具体如何抓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工作,明确了工作原则、工作要求、工作目标和工作方法; 既严肃认真,又语重心长。各地各单位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将讲话精神迅速传达到每一名党员干部中去,作为我们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指导方针,认真地贯彻落实好。省纪委和市纪委分别通报了一批主体责任落实不力的反面典型,要引起我们高度重视。各地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认真学习经验、吸取教训,尽职尽责、恪尽职守,认真抓好反腐倡廉工作,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下面,我就如何落实鸿忠书记的讲话精神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强调四点意见。
一、适应从严治党新常态,坚定不移地把党风廉政建设向纵深推进
坚决整治“四风”、反对腐败、落实“两个责任”,是从严治党新常态的重要内容。各级各部门必须保持清醒的认识,自觉地校正心态、端正姿态、调整状态,紧紧抓住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层层传导压力,抓好落实,坚定不移地把党风廉政建设不断推向深入。
(一)要强化政治意识。习近平总书记在接见受表彰的优秀县委书记时强调, 要做政治的明白人、发展的开路人、群众的贴心人、班子的带头人。这不仅是对县委书记的要求,也是对所有党员干部的要求。各级党委特别是党委主要负责同志一定要站到讲政治、讲党性的战略高度,一定要有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的政治敏感性,一定要明白“今天在岗不负责,明天下岗去担责”的简单道理,切实增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真正使主体责任落地生根,以实际行动与中央、省委和市委保持高度一致。
(二)要完善责任体系。建立完善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主体责任体系,是落实党委主体责任的重要基础。要从三个层面进行完善:①党委要具体抓、抓具
体。要把反腐倡廉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和党的建设总体布局,列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统一研究部署、统一组织实施、统一检查考核,切实当好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者、执行者、推动者。各级党委要带头履行主体责任,同时督促同级人大、政府、政协和“两院”党组履行好主体责任,推动下级党组织落实主责要责,以上率下、上下联动,真正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②党委书记要亲自抓、亲自管。党委(党组)书记不能当甩手掌柜,要坚持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亲自挂帅、亲自出征,以上率下、以上督下,要统筹全局、抓住关键,抓好班子、带好队伍。③班子成员要直接抓、直接管。坚决落实好“一岗双责”,定期研究、布置、检查和报告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 加强对分管部门、分管领域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坚决做到业务工作覆盖到哪里, 党风廉政建设就深入到哪里。
(三)要强化责任担当。负责任、敢担当,既体现在干事创业上,也体现在反腐倡廉上,从一定意义上说,后者更难得、更可贵。随着反腐败斗争的深入, 正风肃纪的发条越拧越紧,制度的笼子越织越密,在少数党员干部思想上出现了一些错误的奇谈怪论;部分党员领导干部行动上出现了麻痹症、松懈症和敷衍症。这些既是对党和人民的事业极不负责的表现,也是与客观事实大相径庭。从省委巡视工作的结果来看,从各县(市、区)、各部门的情况来看,党委(党组)越是主体责任抓得好的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也就抓得好;越是主体责任落实得不好的地方,各项工作都在拖全市的后腿,影响全市的发展大局。个别党委(党组) 书记缺乏责任意识,工作不严不实,只想当老好人,甚至极个别人当“两面人”, 在少数地方还存在着掩耳盗铃、自欺欺人的现象。对腐败现象和少数腐败分子的容忍,就是违纪,就是失职渎职,甚至是犯罪。各级党委和党委主要负责同志, 一定要牢记总书记的谆谆告诫,“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是党的重托,不要等问责问到自己头上了还觉得委屈”。要坚持原则、勇于担当、敢抓敢管,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劲头持续抓下去,坚定不移地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向纵深推进。
二、明确重点任务,增强落实主体责任的实际成效
各级党委和党委的主要负责同志,要坚持问题导向、狠抓关键环节,切实担负起领导责任、推进责任、支持责任和表率责任,真正把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落到实处。
(一)勇于承担领导责任。党委要统揽全局、协调各方,以上率下、传导压
力,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以及生态文明建设结合起来,做到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全面抓好每条战线、每个领域、每个环节的党风廉政建设。
(二)勇于承担推进责任。党委主要负责同志是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 必须对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同时,要切实督导领导班子成员履行好“一岗双责”。要多管齐下形成反腐败的高压态势,充分利用省委巡视工作提供的线索,加大案件查办力度,对腐败分子形成强大的震慑;要充分发挥纪委派驻机构全覆盖的优势,集中办案、综合整治,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要加大诫勉谈话力度,抓早抓小,防患于未然;要专项整治“吃拿卡要”等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努力做到取信于民; 要加大曝光典型案件的力度,动员社会力量实施监督,让腐败分子成为“过街老鼠”,无处遁身。
(三)勇于承担支持责任。各级党委要为纪委执纪反腐壮胆撑腰,要让纪委执纪办案有威敢为。①坚决支持纪委更好地落实“三转”工作,使之成为党的反腐尖兵和利剑。②坚决支持纪委更好地发挥组织协调作用,支持纪委组织专门力量、动员社会力量,查办腐败案件,发挥监督作用,为纪委放手放胆的工作创造良好的环境。③坚决支持纪委更好地履行监督执纪职能,在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和保障上,给予更多的关心、更大的支持,使之有能力履职、有条件尽职。
(四)勇于承担表率责任。①要率先垂范。各级干部要以身作则、树立标杆, 带头遵守廉洁从政的各项规定,带头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自觉养成在清新风气中生活的习惯,在监督环境里工作的习惯,在法治轨道上用权的习惯,自划“警戒线”,切实注重“慎初”,自设“防火墙”,切实注重“慎独”,自套“紧箍咒”,切实注重“慎微”。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坚决不做,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好,真正发挥好表率作用。②要带好队伍。党委主要负责同志要不怕得罪人、拒绝“两面人”、不当“老好人”,经常和班子成员交心谈心,就反腐倡廉工作既提要求、压担子,也教方法、解难题。③要管好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坚决反对一切特权思想,更要努力铲除特权现象,决不让他们利用自己的地位、权力和职务影响谋取私利。
三、注重建章立制,增强落实主体责任的严肃性和严密性
完善的制度是反腐倡廉的“高压线”、“苍蝇拍”,也是党委落实主体责任的根本保障。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必须建立行之有效、运行长效的制度体系,用
制度的力量促进主体责任的落实。
(一)建立健全问责纠错制度。有责必负,渎职必处,是我们党的基本政治规矩。要按照中央和省委的要求,把从严问责作为落实主体责任的关键举措,认真实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制,严肃追究同级党委主要责任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落实不力、失职渎职的领导责任,决不搞“下不为例”,更不搞“集体负责”。要严格落实“一案双查”制度,对出现重大案件和责任事件的,既查直接责任、又查领导责任;既查案件本身的问题,又查监督监管不力的问题,决不能让纪律、规矩成“稻草人”“纸老虎”。
(二)建立健全监督检查制度。各级纪委要切实担负监督之职,积极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监督检查。鸿忠书记在讲话中,对纪委的工作方式方法提出了明确要求,特别指出要把纪律挺在从严管党治党的前沿,挺在国法法律前面,挺在全体党员面前,挺在正风反腐的前线,把纪委打造成反腐倡廉的尖兵、宪兵中的宪兵。我们要认真学习,抓好贯彻落实。襄阳市纪委在反腐倡廉工作中, 能够认真地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的决策部署,认真地履行了监督职责,依据党纪国法查处了一批危害党和国家事业,危害人民群众利益的行为,使腐败现象得到了有效遏制,一批腐败分子受到了党纪国法的严惩。在下一步工作中,市纪委要继续发扬优良传统,积极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落到实处。今年第三季度,市纪委要牵头组织“转作风、抓落实”行动,重点监督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各地各部门的贯彻落实情况,在全市范围内进行明察暗访,特别是要加大暗访的力度,努力把人民群众不满意的地方整改到位。要明确工作重点,由小见大,由微观到宏观,从大处着眼、从小处着手,从具体的事例抓起;对破坏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行为进行严查,对损害人民群众利益的行为进行严查,对阳奉阴违、落实不力的行为进行严查,对推诿扯皮、效率不高的行为进行严查,对工作漂浮、做“两面人”的行为进行严查。希望各级党员干部严格要求自己。对检查中发现的违纪违规的人和事决不容情,坚决依据党纪国法严肃处理。
(三)建立健全反腐倡廉法规制度。要推进反腐倡廉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大力度减少腐败存量的同时,坚决遏制腐败增量。要把法规制度执行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和党政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范围,通过严肃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领导责任,让法规制度的力量在反腐倡廉建设中得到有效发挥。要坚决防止“破窗效应”,不以权势大而破规,不以问题小而姑息,不以违者众
而放任。
四、坚持统筹兼顾,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政治生态和发展环境
在“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中,全面从严治党是落实其他三个方面战略任务的根本保证,实现其他三个全面战略任务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根本目的。落实主体责任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内容和根本抓手,一定要用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成效来检验责任落实的具体效果。
(一)将落实主体责任与“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有机结合。坚持统筹兼顾, 把落实主体责任与“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与“两严”集中教育,与“三抓一促” 活动,与以“忠诚、责任、干净,争做好干部”为主题的“假如我是服务对象” 大讨论活动统一起来,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和反面典型的警示教育作用,充分发挥电子日志系统的动态监管作用,引导广大干部把忠诚作为一种政治品格,把责任作为一种永恒追求,把干净作为一种精神境界,自觉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条意见和市委的实施细则,不断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诚意正心,坚守正道,清白做人,干净做事,廉洁为官。
(二)将落实主体责任与改革发展有机结合。要正确处理好党风廉政建设与推进各项工作的关系,始终坚持反腐倡廉与改革发展“力度统一论”,做到“两不误、两促进”。上半年,我市的经济社会发展保持了稳中有进的良好态势,预计固定资产投资同比增长18.6%,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同比增长35.8%,主要经济指标的增幅位居全省前列。这充分说明了抓好党的建设在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也充分证明了反腐倡廉工作和省委巡视工作推动了干部工作作风的改进,激发了广大干部的斗志和干事创业的热情,有力地推动了风清气正、团结干事局面的形成。全市各级党员干部要不断推进改革发展,努力把“十三五”规划与当前的各项工作有机地结合起来,不断提高能力素质,争做组织满意、群众信赖,“清廉为官、事业有为”的好干部。
(三)将落实主体责任与保障改善民生有机结合。侵吞国家利益、侵害人民利益是腐败,为官不为、懒政怠政也是腐败,在其位、不谋其政就是最大的腐败。要以民之所望作为领导干部的施政所向,努力将落实主体责任与保障改善民生有机结合起来,坚决按照鸿忠书记的要求,加大对“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行为查处力度。领导干部要时刻认识到我们今天所处的位置,拥有的权力和责任都是党和人民赋予的,是党组织和人民为国家公务人员提供了施展才华的天地,如果不能在这个舞台上尽职尽责、恪尽职守、履行职责就会失去这个舞
台。职务和岗位是国家公器,生不带来,死不带去,干得好就继续干,干得不好就应当退出去,干部能上能下要成为新常态。如果认为干部只能上不能下,将岗位作为自己的自留地,把权力作为谋求私利的工具,那是大错特错的,也是党纪国法所不允许的。希望广大党员干部在其位、谋其政,认真的履行好岗位职责, 端正权力观,增强事业心,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要扎实推进改善民生三年行动计划,把人民群众关心的问题解决好、落实好,真正在“惠民生”上出实招,在“增民享”上显实效,在“保民安”上见真功,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真正让广大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同志们,落实党委主体责任,是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保障。全市各级党委要切实增强责任意识,提升落实能力,努力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向纵深推进,为加快推进汉江流域中心城市建设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从政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