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今资政《发2)作
后自行将税银投在衙门里一个 密封的木柜中。在此过程中, 办事官吏不接触银子,无从 中饱,农户的利益也就得到了 保障。这一方法经试行,被认 为是可靠的,因此,吕坤在出 任山西提刑按察司使后,便在 《风宪约》中加以推广。
细致规范官吏职责
吕坤基于地方行政经历 和见闻,对下属各级官吏的职 责都作了规范。比如,在《实 政录 · 明职》中,列出地方上 各级官吏的职责,告诉他们何 为本职,该如何履职,若履职 不力会受到什么惩罚。这一内 容文字直白,没有官话套话, 且以劝诫为主,看了之后很容 易让人接受。其中,有一篇叫 《仓官之职》,非常细致地规 范了仓官的工作:地面要干 燥,上防雨湿,下防水浸;晾 窗孔不能大,以防鸟雀;谷仓 还要空出一间,以便倒腾晾晒 谷物;等等。读来就能想象出 一位亲民的地方官,在现场指 导仓官收贮粮食的场景。
提出为官者亲力亲为
吕坤基层经验丰富,了 解地方积弊,对官员不务本 业的情况十分熟悉。比如,他
在任都察院右佥都御史时,回 忆自己做秀才时,曾见来地方 上检查的官员“民间疾苦不问 一声,邑政短长不谈一语”, 只是“道旁迎送” “院内作 揖”;地方汇报虚夸浮泛,检 查的官员批文婉曲。更甚者, 他发现库官发粮称重时,会用 手指压秤,增加重量;收粮时 也会在秤上做手脚,每百两就 常常有二三两虚耗,即使是地 方大户,也只能“遥望叹息, 何敢近前一看”。此外,明代 实行食盐专卖制度,山西解州 是著名的产盐地。吕坤发现, 当地的盐运司“于商未尝不 惠,于国未尝不急,而于民似 不暇及矣”。问题出在商人将 硝砂杂入盐中出售,百姓往往 弃而不食,损害了老百姓的利 益。吕坤认为,这都是理事的 官员不能尽职履责的结果。
针对官场弊政,吕坤认 为改善政风的重要手段,就 是要为官者亲力亲为。为此,
他为属下官吏规定了亲自为政 的具体做法。在传统社会,农 业关系国计民生。吕坤规定, 官员检查春耕、秋耕,要事先 告知日期,然后掣签选地,亲 至地方,根据禾苗长势作出处 理。对这一系列举措,吕坤明 令“不许委任佐贰”。这样一 来,明确了监督官员的职责, 减少了基层胥吏中饱私囊的空
间,保护了民众利益。